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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技术部门制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生产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出的工艺要求做小批量生产试验;副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方名单的审批;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与批准。一、采购应及时查验内容包括:供方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方的档案,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或法人身份证、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报告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二
2、、采购资料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保管。三、采购产品的验证采购产品的验证按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执行。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生产许可的产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四、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方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供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方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