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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置办法(试行)等制定。二、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灾害损失,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发生的I级以上森林火灾、或者超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处置能力的森林早期火情。本预案所指森林火灾,是指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受害森林面积在IOOO公顷以上的,或
2、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重大森林火灾(II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IOOO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In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IOO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一般森林火灾(W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本预案所指森林早期火情,是指早期发现、规模较小、尚未失去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根据预判不需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火警火情。四、组织机构与职责(-)组
3、织机构XXX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由1名总指挥、3名副总指挥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组成,下设3个工作组。总指挥:XXX局党组书记、局长副总指挥:X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局党组成员、自然地保护中心主任成员:局属各股室站负责人各乡镇林业站负责人子营街道社区发展中心负责人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XX同志具体负责办公。为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指挥中心下设3个组:1火灾现场组。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需要指派人员成立火灾扑救现场研判小组赴现场协助指挥扑救工作,并上报现场火情或
4、火灾扑救情况。人员:组长由一名副总指挥带队,成员由局各股室站抽派。2 .指挥中心调度组。根据火灾扑救现场研判小组的报告,及时汇总现场火情或火灾扑救情况,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根据火情或火灾扑救情况建议是否启动县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内部事务和外部联络工作;人员:组长由一名副总指挥带队,成员由局各股室站抽派。3 .后勤保障组。由分管机关的副指导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及森林防火办公室组成。负责保障森林防火车辆、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等。(二)森林防灭火领导包保责任为了督促协调各乡镇(街道)搞好森林防火预防及早期火情处置,将局领导、局直属股站室直接包保到乡镇(街道),局长吴万田对全县森
5、林防灾火协调、指挥负责总责;副局长邓英剑、邱波及自然地保护中心主任丁明珍具体包保乡镇(街道),具体包保乡镇(街道)如下:邱波副局长带资源站、业务股(森防办)包保松烟镇、敖溪镇、龙家镇、关兴镇;邓英剑副局长带局办公室、营林站包保白泥镇、龙溪镇、子营街道;丁明珍主任带自然地管理股、国有林场管理股、灾害防治股,包保大乌江镇、构皮滩镇、花山、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包保乡镇(街道)领导及相应股站室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责任区域内贯彻落实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部署;协助责任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早期火情处置工作,消除火险隐患;当责任区发生早期火情或I级以上森林火灾时,包保乡镇(街道)领导应及时赴现
6、场协助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指导扑救。五、处置程序(一)森林火险预警根据我县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县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林业局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二)火情报告出现火情,应逐级上报。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要求,凡本县所辖区域内出现的火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在3分钟内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应立即核实森林火灾具体情况,按信息报送程序进行处置和上报。本预案进行时,火灾发生地应每间隔20分钟向林业局应急指挥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局森林防火
7、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起草火情报告,同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三)火情处置发生火情时,根据属地管理责任制要求,火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乡镇(街道)村组立即开展扑救,并立即报告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接到火情后,立即启动XXX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包保责任区领导应立即组织赶赴现场进行增援扑救,会同乡镇应急队伍、村组干部及护林员等群众性扑火队伍,组织火情早期处置,全程指导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救工作,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过火面积超过一亩以上的火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向市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火情(或火灾)报告。当
8、现场火情扑灭后,扑火前线指挥部须安排人员清理余火看守火场,火场看守时间依据火场植被和火场情况确定,达到“无残火、无暗火、无烟点”的标准,确保不会死灰复燃,并经扑火前线指挥部检查验收同意后,清理看守人员方可撤离火场。并及时向局指挥中心报告火情处置进展情况,(四)In级以上森林火灾处置当火情有进一步发展趋势,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现有力量无法有效处置时,应及时报告县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启动应急预案,请求增派救援力量。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林业部门的火情早期处置工作自动终止,转换到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需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火灾扑救。(五)火情(火灾)调查、评估、总结及案件处理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找出预防、扑救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在火灾扑灭后3日内写出专题报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规定报送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人为引起的森林火灾,由起火所在乡镇(街道)协助森林公安、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对火灾肇事者进行侦查,依法进行处理。六、应急预案的管理本预案由局森林防火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修订。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同意并作出最后决定。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