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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组研讨发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更高的标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在基层。只有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
2、公信力。在纵向执法权配置上,要根据基层治理的迫切需要,合理下放基层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在横向执法权整合上,要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整合执法主体,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一是按照安吉县“1+8”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部署,成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由过去部门“多头执法”向“一支队伍管执法”转变。按照县级综合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内容,梳理出涵盖规划建设、生态保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垃圾处置、服务设施、应急救援等条线事项,形成“监管清单”。二是制定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赋权事项的“基础库+自选库”,靶向攻坚“高频事项”。如针对基层治
3、理职能交叉、管理难度大的餐饮排污、旅游新业态监管等问题,制定执法检查具体事项清单,对同一对象的执法检查进行内容整合、服务优化。三是利用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作为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机制运行的重要载体。该平台可统筹指挥乡镇监管执法力量,同时吸纳全(乡)镇网格员为辅助力量,依托该平台分类分级处置问题线索,开展综合分析研判。通过整合调度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构建起1分钟响应、3分钟出门、15分钟到场的快速处置圈。树立司法权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要求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协调化解矛盾,一揽子解决相关争议,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后一道防线
4、,应当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信访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专业性强、方便快捷、力量完备等优势,把握权力界限,防止突破法律底线解决行政纠纷。要强化溯源治理、增强诉中引导、做好判后释明、建立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一是全面查找执法风险点,构筑风险预警防线。各行政单位根据自身执法权限,逐级自查在工作制度、执法流程、岗位职责中可能引发的行政执法行为瑕疵、无效甚至违法犯罪等风险点。对照风险清单,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可联合对各单位高风险执法案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二是加强
5、业务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与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相关的专题培训,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为中心,重点围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不同领域法律法规设置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打通行政复议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等智能化平台线上申请行政复议,一键提交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实现“行政复议零次跑二推动构建府院检“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资源,实现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调解工作无缝对接,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于法治
6、政府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政府就是形象,严格执法也是政绩。要加强教育培训,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观念。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重点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约束行政机关的裁量权行使,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联合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注重调查协助和处理结果反馈。严格执行文书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良性互动,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依据执法档案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7、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重点剖析教育有关执法人员,促使其公正公平。二是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倒逼机制。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从信息公开、裁量控制、责任机制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渎职和过错行为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使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进而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特别是注意排除部门利益与地方保护主义。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使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全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作用,提高衔接机制法律基础的层级,解决部分行政机关“以罚代刑”、公安机关怠于受理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刑事法律知识的学习,掌握罪与非罪、证据的收集、鉴定及保全等方面的知识,强化个案协调和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转入司法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