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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市政府决定对自2019年起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新生、在校生、毕业生服役满2年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02023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09)43号)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建立新型人
2、才培养选拔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水平,实现人才队伍建设与国家和军队建设互惠互补、协同发展,逐步打造一批知识全面、意志坚定、体魄强健、充满朝气的干部队伍。二、招聘计划全市事业单位计划自2019年起每年设置150300个岗位,其中市直和县(区)各占50%用于招聘退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安置工作。三、招聘对象和条件(-)应聘人员须为服役满2年且当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回高校复学的当年毕业生;(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三)年龄在27周岁以下;(四)须为户籍或市生源,并从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青年;(五)
3、政治考核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人员不予招聘:(-)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二)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三)在部队服役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或不再回工作人员;(四)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四、实施步骤(-)退役高校毕业生身份确认军分区负责向市退役军人局提供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市退役军人局对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中的退役高校毕业生进行身份确认,并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在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学历、学位认证市教育局负责对市退
4、役军人局提供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及学历、学位复印件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学历认证,将认证合格后的名单反馈至市退役军人局。(三)岗位征集及编制招聘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编办根据市退役军人局提供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征集市、县(区)两级具体单位和岗位数量,编制招聘计划。(四)招聘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负责招聘工作经费保障。1发布招聘公告。在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报名、笔试、资历评价、面试、体检、选择岗位、考察及公示等。2 .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不填写报名单位)。3 .笔试及资格审查。
5、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测试X50%+申论X5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不予聘用。4 .资历评价。根据事业单位能力素质要求,对考生进行资历评价,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军分区提供的其在部队服役期内
6、的考核奖励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计算资历评价成绩。关于赋分标准及要求、生源、招聘批次和时间计算、提前退役、招聘岗位问题,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执行。5 .面试。笔试合格人员参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6 .体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7 .选择单位。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合
7、格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考生依次自愿从公示的候选单位中进行挑选。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30%+资历评价分数30%+面试成绩40%o8 .考察和公示。考察工作按照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招聘部门或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五、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
8、聘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拒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六、其他对2014年、2015年入伍且退役后回高校复学的毕业生,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55号)和本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条件的,仍按照上述文件执行。2016年、2017年、2018年入伍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招聘条件(包括退役后回高校复学)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参照该文件执行。上述退役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底前进行招聘。七、组织领导此次公开招聘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是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鼓励高学历青年到部队建功立业,提升我市兵员质量、落实强军兴军的有力抓手。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各环节工作。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