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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公布第四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的通知(食安办函(2023)16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食安办2023)5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的通知(食安办(20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
2、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政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食品安全与食品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环境,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二、创建目标(-)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监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基本满足监管需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配足执法装备、提升监管能力和检测能力。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主要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监管协同,无盲区、无死
3、角、无缝衔接,行政执法实现全覆盖,能全面、迅速、有效预防、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依法、有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者、食品生产者、食品经销商、餐饮经营者、食品进出口贸易商等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自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全面负责。(三)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饮用水、调味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
4、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业、食用水产品养殖和捕捞业、饲料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含酒、饮料)、餐饮业、食品流通业、食品相关产品制造业年产值逐年增长,规模以上企业逐年增加,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食用农产品、食品品牌美誉度逐年攀升,无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带潜规则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五)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认可度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
5、基本原则(一)示范引领,全面提升。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以点带面,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坚持硬件、软件并重,环节、细节兼顾,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紧紧抓住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我市实情、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新机制。(三)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全员动员,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
6、展创建工作。(四)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标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吃得放心。四、创建任务全面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落实党政同责、体制健全、体系完整、监管有力、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全市将以七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支撑,推进七大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八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行动,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一)统筹完善七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1 .党政同责的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规范
7、产业发展,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各级食安委、食安办职能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市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科学划分监管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厘清市、县、乡三级政府和食品监管机构职责界限,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逐级开展责任目标考核,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规范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科学配置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监督等方面的人员,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结构优良的专业
8、化监管队伍,高标准配备监管装备、执法装备。建立稳步增长的食品安全经费投入机制。实现监督抽检和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监管部门综合治理能力。健全法规规章,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地方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定工作。明晰法律责任,完善监督执法依据,把水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管等活动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监管方式规范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监管执法信息全面公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
9、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以罚代刑”。进一步健全食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全链条可追溯的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吉惠食安”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2023年底初步建成具备许可审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风险预警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党委政府、生产经营者、社会、公众四方面的互联互通。统筹市、县、乡各方资源,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责任主体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处置平台。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
10、理,实行快速精准追溯。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全媒体的舆情监测,确保能第一时间对舆情作出反应,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科学引导舆情。牵头单位:市食安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局等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 .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体系。落实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促进标准落实,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整合各级检验检测资源,建成国内一流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
11、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积极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坚持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应急管理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树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的理念,建设反应迅速、处置妥当的应急机制。牵头单位:市食安办、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 .公正权威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围绕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社会主体信用情况制定专项诚信红榜和
12、诚信黑榜,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行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建立并动态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推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规范较为完善,诚信文化普及,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食品行业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 .快速有序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市、县、乡三级分别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调整完善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处置保障,构建统一指挥、反应
13、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综合应急处置水平。以市政府或市食安办名义开展食品安全实战应急演练。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增加专业救援和处置力量,设立食品安全专家库,指导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规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和应对处置,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确保无瞒报、漏报、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牵头部
14、门: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 .严密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产品追溯、“红黑榜”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保障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舆论引导和风险交流,鼓励各类食品安全社会团体、各类新闻媒体的参与,营造舆论氛围。构建多方协作的风险交流工作体系,培育第三方风险交流平台。强化科普宣传和社会参与,加强食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建
15、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使各个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得到有效治理。强化安全创建示范带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牵头单位: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积极推进七大食品安全保障工程。1 .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依法完善并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绿色农业。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管控,推进农药经营审查和高毒农药地点经营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全过程
16、安全可控。完成全年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或种植绿肥等措施,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安全监管。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工程。督促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报告率和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并定期开展检查和企业自查。食品经营者经营规范,无虚假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