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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价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安全为底线,以教育质量为生命线,深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教育评价三项改革,聚焦党的建设、质量提升、民生保障、教育体育治理现代化四项任务,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动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加速度发展。二、督导评价的基本原则优化评价体系,强化指标引领,聚焦全局工作重点,督促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常规工作评价与重点工作评价相结合,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促进学校
2、特色发展和质量提升;坚持科学性与时效性相结合,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要客观公正评出真实水平,同时要重视督导评价结果的运用。三、督导评价的主要内容中小学年度教育体育督导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教学质量、加减分、降低等级等项目。幼儿园年度教育体育督导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发展、教师发展、幼儿园发展、加减分、降低等级等项目。四、督导评价计分办法1 .普通高中按照2023年度普通高中综合督导评价细则确定区级评价成绩,评价总分值为I1oO分。综合督导成绩由市级评价和区级评价组成,市级评价占70柒区级评价占30虬2 .区职专按照2023年度职专综合督导评价实施细
3、则确定成绩,评价总分值为IIOO分。3 .初中学校按照2023年度初中综合督导评价实施细则确定成绩,评价总分值为1120分,其中教学质量权重为400分。初中学校教学质量计分由检测成绩和中考成绩组成,检测成绩占总权重的5K,中考成绩占总权重的49虬4 .小学学校按照2023年度小学综合督导评价实施细则确定成绩,评价总分值为1120分,其中教学质量权重为400分。5 .体育学校按照2023年度体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价细则确定成绩,评价总分值为1020分。6 .特殊教育学校按照2023年度特殊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价细则确定成绩,评价总分值为1020分。7 .幼儿园按照2023年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价细则确定
4、成绩。评价总分值为1020分。8 .学区得分由义务教育阶段成绩平均得分(其中,初中学校平均分占比60%,小学平均分占比40%)、幼儿园折算成绩、参与教体重点工作并集中办公的学校学区工作人员得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得分相加组成。本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成绩以总分1120分、幼儿园评价的平均成绩以总分200分、参与教体重点工作并集中办公的学校学区工作人员得分以总分5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得分以总分25分折算分别计入学区得分。9 .加减分项目:(1)加分项目(15分):计分方法:以加分最多的学校分(第一名)为标准,计15分;第二名得分为第二名成绩/第一名成绩X15;第三名得分为第三名成绩/第一名成绩义15;以
5、此类推。加分项目最多加15分。(2)减分项目(15分):对区教体局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的,每项减5分;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未请假替会的、迟到早退的,每次(每人)减2分(以局各科室的通报、记录为依据);办理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基层群众诉求未能妥善解决,多次到区教体局及以上部门反映问题,对责任单位(学区或学校)予以扣分;12345市长服务热线重办率较高的,对责任单位(学区或学校)予以扣分。减分项目最多扣15分。10 .降低等级项目:学区、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区级以上(含区级)群体性上访案件、师生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乱收费、违规办学行为的,若按得分进入表彰序列,则按
6、降低等级、不予表彰处理(以有关部门及局各科室的通报、记录为依据)。五、督导评价范围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六、督导评价程序1学校自评。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自评组织机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认真梳理、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评估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依据督导评价实施细则做出自评得分;按照督导评价要点及计分办法顺序,整理组建档案;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形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力争通过自评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2,区级复评。区级复评工作安排在2023年12月21日开始进行。督导评价组由1名局领导、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及责任督学组成,每学区评估半天到一天,区直学校每天评
7、估24所。提前一天通知被评估单位。采集信息主要通过现场查验、查阅档案材料、现场抽测等方式进行。七、督导评价结果运用1表彰奖励。依据督导评价成绩,对成绩优异的单位,进行综合表彰和单项工作表彰。综合表彰包括教育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单项奖包括中小学、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督导评价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单位评先树优和教育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八、组织领导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由局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学区、区直各学校、局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确保督导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参加督导评价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学习评价方案,熟练掌握评价标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做出评价,在督导评价过程中对学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被督导评价单位要认真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针对反馈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改;要全面、真实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料,对在评价中和评价后弄虚作假、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