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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现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
2、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要求:1经营场所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
3、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3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4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
4、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四)由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申请资料和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监督管理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本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
5、。申请人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后3个月内未营业的,应当主动向行政审批机关报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在公共场所取得新办卫生许可后的3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3个月内未营业的,待其营业后再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从重处罚,并由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就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五)若违
6、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若未在取得许可后3个月内营业,主动向行政审批机关报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行政审批机关:(盖章)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现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
7、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要求:1经营场所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4
8、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5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三)由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四)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
9、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承诺的效力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申请资料和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监督管理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本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在公共场所取得新办卫生许可后的3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从重处罚,并由行政审批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五)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行政审批机关:(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