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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购销电子合同文本5篇药品购销电子合同文本1编号:本合同于 年 月 口由(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D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2)药品需求一览表;(3)合同条款;(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3 .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 为配送单位。4 .投标人
2、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5 .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I品目号I通用名I商品名I剂型I规格I单位I生产厂家I认证情况I中标价(元)I采购量I6 .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 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招标人(盖章):投标人(盖章):招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药品购销电子合同文本2合同编号:买方:卖方:口期:合同内容合同总金额(元)合同附件数量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备注总金额(大写)(币种:人民币)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
3、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1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一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2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年月 口一 年 月 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3 .买
4、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4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5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6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 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其他条款:买方(盖章)卖方(
5、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帐户:日期:日期:药品购销电子合同文本3甲方:(医疗机构)乙方:(经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药品购销合同样本。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略),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
6、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口内必须确认。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略)。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FI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H;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
7、,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
8、造成的损失;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合同范本药品购销合同样本。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
9、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
10、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代理方代章):授权代表(签名):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药品购销电子合同文本4甲方(供货单位):乙方(购货
11、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药品购销责任,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和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为合法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向乙方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证照复印峻。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是取得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生产,并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包装和标色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运输要求的合格药品;进口药品附盖有质管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峻。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盖有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执业机构等有效的法定资格证书复印峻。四、乙方根据经营或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订购药品,乙方订货以电话、传真或便函等形式通知甲
12、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可能满足供应,开票发货,保证运输。五、乙方对甲方所供药品应及时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在货到之日付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六、乙方如需退货,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凭甲方单七、双方每年度做一次财务对帐工作。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应有效履行承诺的协议条款,甲方应有专人为乙方服务,乙方委托专人与甲方联系,负责应付帐款的确认及付款工作。若双方原有人员工作调动,双方将有义务派有关人员协调前期工作以保证履约的延续性。八、本合同适用于书面合同、电话、电传、便函等方式的购销活动。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协议
13、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二年。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药品购销电子合同文本5甲方:(医疗机构)乙方:(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标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
14、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内必须确认。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
15、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合同范本标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第九条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