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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生一一20xx年9月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修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为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委托各县(市、区)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执法检
2、查组于7月26日至28日赴弋阳县、万年县、余干县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听取了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汇报。通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自查以及执法检查组的重点检查,执法检查组对残疾人保障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有了较为详实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各类残疾人46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6.39%o持证残疾人19.58万人,其中,重度残疾人(一、二级)9.13万人,中轻度残疾人(三、四级)10.45万人。持证残疾人中,
3、视力残疾195万人,听力残疾152万人,言语残疾0.47万人,肢体残疾9.96万人,智力残疾2.27万人,精神残疾2.41万人,多重残疾0.96万人。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残联组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康复和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工作,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助力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工作。近三年来,市、县两级残联结合全国助残日、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周年等重要节日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
4、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活动80多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近3万份。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大众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认识,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深入地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优惠政策。二是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推动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编制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要求实操手册和无障碍元素大科普宣传折页,大力宣传无障碍环境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无障碍设施的责任意识;市、县两级残联成立义务监督员队伍,对我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无障碍建设合理化建议,推动城市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整改和完善工作,使无障碍设施真正便利于残疾人,帮助残
5、疾人走出家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为健全。一是将残疾人解困脱困纳入到全市脱贫攻坚大局工作中来。“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建档立卡残疾人14.53万人,到20xx年底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摆脱贫困。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纳入监测对象的持证残疾人1644户1961人,其中边缘易致贫741户841人;脱贫不稳定601户765人;突发严重困难302户355人,每月定期进行跟踪走访,对有困难需求的残疾人情况及时反馈给职能部门,帮助落实帮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扶残专项政策。二是采取特别扶助措施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截止20xx年底有18.01万名残疾人参加了
6、医疗保险,持证参保率96.02%,其中有9.26万残疾人享受了医保缴费补贴政策;有14.3万名残疾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持证参保率92.9%,其中3.7万残疾人享受了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政策。截止20xx年底有8.45万名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三是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确保残疾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截止20xx年底为11.78万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和生活困难补贴。为1567户困难残疾人进行了农村危房改造。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大力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近三年全市共完成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588户,涉及资金1230万元。做好
7、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登记工作。近三年共登记上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9258人,涉及资金将近247万元。三年来,为3813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三)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按照就近、就地、实用的原则,依托专门机构和社会资源,近三年免费举办残疾人各类技能培训班63期,累计培训城乡残疾人1383人次。二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近三年累计为残疾人购买1512个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4430个农家书屋残疾人专职管理员。推进残疾人“电商+就业”工程,三年来全市累计开展残疾人电子
8、商务培训班27期,1123名残疾人参加培训,帮助残疾人在家门口就业。三是推进以“一村一基地”创建为牵引带动残疾人就业。通过落实省、市、县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项目,三年来共争取上级和市县安排资金1541.5万元,扶持基地项目421个,带动残疾人就业1716人。制定xx市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管理办法,鼓励残疾人创办有一定规模的种养殖基地,吸纳残疾人就业,现有省、市级基地95个,成为全省依托基地带动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四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取得较大进步,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残保金使用每年根据残疾人实际工作需要由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近三年,全市残保金征收总额达163亿元,支出1.1亿元,
9、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康复和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扶持等项目。(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成效显著,残疾人教育事业蓬勃开展。一是扎实开展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三年来共为9.94万名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投入康复资金7551万元。每年全市精准康复服务率达100%,辅具适配率达100%,超额完成精准康复服务率80%的年度目标任务,位居全省前列。二是抓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出台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亦制定了实施细则,三年来惠及0-6岁残疾儿童2104名,救助资金2905.67万元;出台xx市残
10、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与协议管理实施方案,在我省地级市中率先开展康复服务机构“准入+协议”管理;出台关于印发XX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我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覆盖面。三是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了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利用省级资金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对考入大学、研究生的残疾学生开展了资助活动,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学生完成学业。市、县两级每年拿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用于支持特教学校开展职业技能教育。二、我市贯
11、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市在残疾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第四款、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爱残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以上条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对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的还不够到位,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说起来很重要,忙起来放一放”的错误思想。有些干部和群众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
12、知多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同情和怜悯,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欠缺,不能很好地做到自觉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还没有完全形成广泛参与、主动参与的社会化扶残助残工作格局,社会上歧视、慢待、不重视残疾人现象时有发生。在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惠残助残政策的宣传上,虽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爱残扶残助残意识上还需进一步发力,仍存在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学习氛围不够浓的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部分残疾人特别是农村的残疾人,对有关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够,难以做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基层残协组织建设
13、薄弱,发挥作用有限。以上条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J“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J经执法检查发现,基层残协组织,特别是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薄弱,力量不足,存在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基本办公设备缺乏等问题。部分县(区)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刚刚起步,配套经费缺乏,在村一级几乎没有专门残疾人工作经费。部分村(社区)残协建设不够规范,残协开展活动和服务群众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部分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没有报酬,一定程度上影响
14、了工作积极性。(三)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规定,残疾人康复医疗工作有待加强。以上条款规定,“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J“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经过执法检查发现,一是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较窄。06周岁是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的黄金时期。根据目前我市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救助对象仅限0.6周岁(不满7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难以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且除康复救助重
15、点保障对象外,其余儿童只能享受2年的康复训练救助,部分年龄超过6周岁,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放弃康复训练,给残疾儿童造成终身遗憾,也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二是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康复科(室)建设滞后。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机构数量偏少,且存在层次较低、场地简陋、教具落后、设备陈旧的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康复工作的开展。康复科(室)存在培训相对落后,康复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四)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二款、第三十六条第2款规定,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就业环境依然不容乐观。以上条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
16、条件J“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J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在安排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等方面政策落实还不够理想。一是残疾人的就业质量不高,就业环境还需改善。一方面虽然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已初步形成体系,但有些政策在落实方面还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残疾人整体就业率不高,由于就业机会不均等、社会歧视观念依然存在等原因,使得绝大多数残疾人难以像健全劳动者一样在劳动力市场上自主择业,总是处在一个边缘化的地位。在实用职业技能培训上,虽然也针对性开展了电商等新型产业培训,但仍存在培训内容多以传统行业为基础,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二是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上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公益性岗位对于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再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