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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3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报批稿)编制说明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准确把握改革要求、聚焦发展主题,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社会组织得到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贡献了宝贵的“广东经验工“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2、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方位擘画了国家今后五年以及到2035年的行动安排。其中,在“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等诸多章节均直接或间接提及社会组织,这为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战略指引。可以看出,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作用得到了更大程度的重视,对社会组
3、织的专业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民政部印发的“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中也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加强能力建设”、“引导社会组织践行初心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积极作用。”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成为“十四五”时期继续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一项关键议题。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
4、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在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政策均强调要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管理领域标准体系,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领域的标准制定修订,重点研制促进“三社联动”的各类管理服务标准。”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也明确提出“推进社会组织领域的标准制定,明确社会组织管理人才专业发展和培养方向,明确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路径。”2020年末,广东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18个,总体规模居于全国前列。与此
5、同时,社会组织专业能力不足、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制约着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和规范标准亟待完善。综上所述,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制定对于有效增强社会组织能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通过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体系,指导社会组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自身的战略定位,引导社会组织全面融入国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其次,支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组织行业组织等单位,紧密结合不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特点与
6、规律,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活动;第三,通过社会组织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打造社会组织品牌,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二 编制过程(一)任务来源指南编制任务来源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0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1) 25号)。(二)工作组织情况指南由广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三)具体工作情况1 .明确指南编制思路2021年2月,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学术研究文献以及其他区域实践经验等资料,对社
7、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实践路径进行系统梳理。在此期间召开1场起草单位研讨会,逐步明确指南编制的工作思路。2 .形成指南初稿2021年3月,起草工作组在充分吸收已有政策文件、学术研究文献及专家学者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确立了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目标、构建了以通用能力和专有能力为核心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体系、列明了不同实施主体的实施路径等,由此形成指南初稿。3 .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至10月,起草工作组听取地方标准编制相关方意见,并先后组织起草单位负责人、社会组织代表和相关领域专-5 -家学者开展线下研讨会2场、线上意见征集3次,共收集到反馈意见36条。起草工作组在对这些反馈意见进
8、行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的基础上,对指南初稿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由此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4 .形成指南送审稿2021年11月-2022年1月,起草单位对外发布指南征求意见稿,向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最终共收集到反馈意见97条。具体实施情况包广东省各地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7条。(2) 2021年11月-12月,依托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13条。(3) 2021年12月-2022年1月面向全省性社会组织及21个地市社会组织召开2场线上征求意见会,收集反馈意见77条。括:(1) 2021
9、 年 11 月,向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各处室以及起草工作组对收集到97条反馈意见进行逐条讨论,力图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终采纳了其中的73条。其余24条反馈意见不予采纳的主要理由包括:不符合社会组织现实发展情况6条,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存在矛盾冲突4条,在标准征求意见稿里已有阐述或体现7条,不在本项标准的目标及讨论范围内7条。在此基础上,起草工作组对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应修改,于2022年3月形成指南送审稿。5 .形成指南报批稿2022年3月,指南编制的提出单位和起草单位组织申请召开专家审定会1场,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以及标准化领域专家对指南送审稿的结构编排、主要内
10、容和体例格式进行全面审议,最终共收集到修改意见33条。起草工作组在认真研究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对全部意见进行采纳,于2022年5月最终形成并提交指南报批稿。三、 编制工作思路(一)突出问题导向在指南编制过程中,起草工作组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思路,明确指南的定位和作用,即针对广东省社会组织所处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有效引导社会组织领域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体系,满足社会组织的通用能力发展需求和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专有能力发展需求,支持社会组织稳步提升综合专业发展能力,并指引各类能力建设主体发挥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二)明确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GB/T 1.1 -2
11、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指南内容。指南的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科学性: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力求全面、客观反映新时代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核心能力要求。2合理性:符合广东省社会组织所处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逻辑清晰,结构合理。3 .前瞻性:立足长远,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方向,引导社会组织领域逐步建立与广东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体系。4 .适用性:在社会组织基本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对不同工作领域的社会组织分别提出能力建设的重点与方向,实践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三)主要内容确定依据1 .术语和定义(1)三类组织形式: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
12、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三种登记注册形式,相关定义来源于民法典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因此不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列出。(2)社区社会组织: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均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大力支持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对于加强我国的城乡社区治理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指南将“社区社会组织”也同样纳入术语和定义。相关政策依据清单见下文表1中的第11点。2 .通用能力内容指南起草过程中,起草工作组对民政部印发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广东省全省性和各地市社会-9-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等现有评估框架
13、进行充分提炼和吸收。围绕“更加均衡、更有效能、更可持续、更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建设特点,充分参考国内外能力建设情况和先进经验,确立了由法人治理能力、战略规划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协同合作能力这五大能力组成的通用能力框架,从内部治理、发展定位及规划、内部管理、持续创造社会价值、伙伴关系建立等方面对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全面发展提出指引。3 .专有能力内容指南起草过程中,以现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依据,在社会组织基本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总结出重点社会组织类型,结合社会组织的内在属性、业务领域、运作模式、作用发挥和影响范围等方面的特征,制定了专有能力列表,进一步增强指南的实践应用性和可操作
14、性。在指南起草过程中,重点社会组织类型的总结确立是编制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在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中,对重点社会组织类型的总体表述为“社会组织分类口在征求意见阶段,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各地市部分社会组织代表建议对社会组织类型进行重新划分、将其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进一步挂钩。标准起草组经过严谨的资料查阅和调研研讨后,决定不采纳此类建议。口送审稿审定会上,专家一致建议将“社会组织分类的表述改为“重点社会组织类型“,以增强实操性。采取以上处理方式的理由如下:口广东省内各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于社会组织类别的划分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将社会组织分为慈善类社团等9类,广州市分为19类;深圳市分为4类;珠海市分为7类。各地分类不统一,难以挂钩。指南的重点类型社会组织是以现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依据,符合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口将“社会组织分类”的表述改为“重点社会组织类型”,更契合指南的指引性定位,有利于指南落地后的宣贯实施。重点社会组织类型及其专有能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不同类型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内容主要依据的政策见下表(表1):重点社会组织类型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