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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2023年度职称评聘推荐工作方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职称申报评审办法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职称评聘推荐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主任:*委员:*三、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袁强*四、标准条件1、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2、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对于参加工作后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3、业绩能力、任职资历等评审条件:(1)正高级教师: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承担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任现
2、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申报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2)高级教师: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承担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与任教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在本校以及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示范学习;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申报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3)一级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
3、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4)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且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4、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外,还须按照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
4、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予以照顾;三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标准三分之二的,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5、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培训必须达到
5、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6、援藏、援疆、援青、援渝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规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享受同等待遇。7、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8、纪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五、评聘对象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
6、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规定,参与评聘推荐的人员包括:1、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教师。2、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退休、调离等人员不在竞争推荐范围。根据县教体局要求和关于做好20232023学年教师支教交流工作的通知(沐教人字2023)9号),支教交流教师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学校的,支教交流期间不准参与原学校职称评聘。六、评聘推荐办法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规定组织竞争推荐工作。1、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教师实施竞争推荐。按照职称评审的年
7、度先后,每待聘一年加10分,收缴相关材料,按照中2023年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量化积分,与待评审教师的积分一起排序。2、对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实施竞争推荐。收缴相关材料,按照中2023年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量化积分,与待聘教师的积分一起排序。3、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成员对参与竞争推荐人员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七、竞争推荐结果运用1、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
8、务资格未被聘用的教师,通过学校竞争推荐的,由学校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聘用;2、其他符合条件参与竞争推荐的教师,通过学校竞争推荐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聘用。中学2023年11月15日中2023年职称评聘量化赋分标准序号项目满分赋分办法赋分说明1教龄每年1分。2学历初中每年0.3分,高中每年0.6分,中专每年0.6分,专科每年09分,本科每年12分,研究生每年15分。分值乘以毕业年限并相加(自参加工作之日起)3班主任7近五年连续任职,每年1.2分;近五年不连续任职,每年1分;近五年之前至聘任现职以来任职的,每1、自聘任现职以来,以在一中任班主任为准2、
9、年级主任、级部主任等同班主任任职年0.5分;近五年获得十佳班主任的每年1.5分,近五年之前至聘任现职以来获得十佳班主任的每年1分。3、根据省教育厅鲁青联(2013)15号文,团委书记任职等同班主任任职。4、任职超过一个学期不满一年的,按一半计分,不满一个学期的不计分。4任限聘任副高级满5年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聘任一级满5年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聘任二级满4年为4分,每多一年加0.5分。1、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一级教师的,在二级岗位上前四年每年1分,每多一年加0.5分,申报高级教师的,自聘任一级满5年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2、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半计分,不满半年的不计分。5度核
10、自聘任现职以来,合格每年1分,优秀每年1.5分。近五年6誉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1、自聘任现职以来算起。2、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号县级3分,校级(乡镇)2分。(限5件)府表彰的或人社局和教体局联合表彰的荣誉,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3、根据中组发2016)17号文,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同级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同等对待。4、根据省教育厅鲁青联(2013)15号文,由各级团组织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与同级优秀教师同等对待。5、由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年级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备课组长、优秀教师、优秀
11、教育工作者,按相应级别减0.5分计分。6、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烛先锋,按相应级别减0.5计分。7、由人社局、教体局、工会、团委等部门表彰的其它单项荣誉,如宣传先进个人、人事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监考员、工会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科普志愿者、创新工作先进个人等,降一个级别计分。8、同年度同类别获奖只按最高奖加分,不累加。7务绩自聘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业务类奖励,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校级2分。(限5件)1、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成绩奖、突出贡献奖。2、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获奖。3、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
12、非现场评比的录像课、一师一优课等,降一个级别计分。4、微课、课程资源评奖类、辅导奖类不计分。5、由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教学名师等。6、有获奖等次的,每降一等减0.5分,特等奖按一等奖待,教学成果奖名不分位次。7、同年度同类别的获奖只按最高奖加分,不累加。8评10分四个等级按百分制赋分,转换为10分。说明:1、受降级处分的,“自聘任现职以来”指首次聘任现职。其中“聘任年限”“年度考核”项扣除聘任更高一级职称的时间。2、待聘的,每待聘一年加10分,其中受降级处分的,待聘年限为首次待聘年限加降级之后的待聘年限。3、特殊情况由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职称评聘推荐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