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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一】人民政府打击非法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项II行动工作总结I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3)*21号)和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23)*27号)要求,我区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已全面完成清查排查及整改整治,现做如下总结。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一)迅速传达贯彻,加强动员部署根据抚州市发电关于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市级总林长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令(抚总林长令20231号)及区级总林长森林督查专项行动令
2、(区总林长令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临川区森林督查实际情况,为加快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我区迅速制定了临川区2023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协调推进森林督查工作。要求森林督查人员必须到实地进行检查,留存所有变化图斑的现地图像资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认可。对自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应立即依法查处,涉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督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意见,做到廉洁自律。对不按要求上报结果,不认真开展实地核验,特别是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二)全面落实查处,依法督导整改针对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森林资源督查判读
3、图斑,我区采用全面现地核实、举证,结合档案资料,理清所有森林督查判读图斑情况,是否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开垦林地等变化内容;对疑似违法图斑,收集相关的举证材料,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盖章;对确认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图斑,查明处罚情况。自5月14日开展工作,至9月11日完成自查工作。截至20*年12月23日,整改工作也已全面完成。二、存在的问题1 .违法违规采伐或改变林地用途图斑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数量仍较大,森林督查的震慑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大;2 .森林资源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难度大;3 .林业五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后,乡镇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加之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强,开展森林督查案件
4、办理的主动性不够,导致案件办理和数据、资料上报迟缓。三、今后工作打算1加强基层林业工作者队伍建设,保证足够的森林资源监管技术力量;2 .加强技术培训的力度,提高基础林业工作者的业务水平;3 .建立森林资源变化预警平台,实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动态,为森林资源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支撑;4 .通过林长办通报等形式推进基层乡镇对森林督查案件的主动办理,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整改材料,确保森林督查工作顺利完成。I【篇二】人民政府打击非法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演II行动工作总结I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
5、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力口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一、主要工作成效(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
6、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力口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
7、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57.6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僧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为了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达到彻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收购
8、和非法经营(力口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我市经过多次研究,制订了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信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
9、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傅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
10、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五)高压
11、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盗伐浆纸林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违法犯罪分子破坏浆纸林的特点,我市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在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部位埋伏守侯,先后在东成、海头、排浦等地,抓获了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嫌疑人胡永光等,并成功摧毁了长期在东成镇、海头镇、雅星林场等地作案的8个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团伙;二是,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
12、断盗伐林木的源头。三、存在的问题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
13、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四、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
14、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二)省林业局对我市森林公安局的建设给予帮助,尤其在经费及人员编制方面,给予解决,以便更好地发挥该单位的职能作用。(三)协助我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之目的,巩固专项打击行动成果。I【篇三】人民政府打击非法破坏林地违法犯罪专演II行动工作总结I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统一部署,自9月30日到11月30日,我市开展了代号“雷霆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雷霆行动”期间全市出动人员2232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2077人次,出动车辆886台次,收集的线索195条,查处森林刑事、行政
15、案件76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4起;查处行政案件62起,抓获10人,处罚69人次,罚款34.49万元。巡查山场林地265次,检查苗圃、育苗基地15家,清理木材加工场所163家,收缴林木141.85立方米,涉案总价值11.28万元;查处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16起,其中刑事2起,行政14起,处罚17人次,罚款3.63万元;巡查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32次,清理野生动物交易市场20次,清查野生动物制品加工经营场所15家,收缴野生动物682只,收缴赃款0.15万元,涉案总价值196万元。我市开展“雷霆行动”的主要做法是: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
16、成立XX市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云忠同志为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办公室、林政科、保护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市林业局召开2次“雷霆行动”专项会议,听取各地开展情况汇报。各区县林业局也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和重点整治地区,深入摸排,挖掘线索,严厉打击,获取实效,维护稳定。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市各地明确辖区重点打击对象和区域,认真进行了全面摸排,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强内部协作,办公室、森林公安、林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通力合作,形成打击整治合力。重点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加强对林区林场、城市周边苗圃、育苗基地,木材加工和木材运输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