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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电子商务欺诈治理现状及对策综述报告一、电子商务欺诈国内外研究现状(一)电子商务欺诈的国内研究然而电子商务成熟时间较晚,其形成应用技术或者是法律法规管理欠缺熟悉的套路,不遵守法律的人群会通过应用高科技进行进行电子商务诈骗,使得电子商务诈骗案件也逐年增加,电子商务诈骗的势头不停恶化,损害国家及市场的最终所得。张琪等认为国家对于欺诈处罚后的问责机制等系统相对缺乏,促使缺少个人道德意识的人群会对所有的限制选择无视,从而扰乱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除了扰乱网络社会健康发展,电子商务欺诈可通过谋取巨额利润而对我国人民和社会经济财产损失造成影响,威胁当今社会经济的繁荣和稳定。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欺诈的主要手
2、段,无疑被电子商务欺诈的横行带来负面影响,是的更多人们开始质疑电子商务信用机制运作的有效性。另外,电子商务欺诈所作出的事都是建立在破坏别人既得的好处上的,使得受害人事后维权困难,扰乱公平、正义的人民生活秩序。(二)电子商务欺诈的国外研究在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和欧美等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较早,电子商务的治理体制比较完整。以美国为例,想要让电子商务的不会在发展中被带坏,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概述、统一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电子商务相关法案。与此同时,美国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电子商务欺诈的发生,使得其较大程度上促进电子商务向前进展。另外,美国对网络交易管理的一般原则是以行业自律
3、为主,以政府监管为辅,政府部门鼓励和引导互联网行业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业自律监管。Bruno Rodriguez等在2009年提出要治理网络交易欺诈行为,银行、支付平台、电子商务运营商需要投入资本构建网络安全体系。C. Richard Baker等在2002年提出互联网的出现使网络欺诈行为以较低的成本分布于社会之中,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网络欺诈行为的频繁产生。西方许多国家都强调通过政府为主导来实现互联网的治理,史蒂芬H霍尔登认为政府能有效的对市场进行监控,从而维护网络秩序,但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存在较大的差距。治理方面在此以美国为例,美国信息技术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4、作为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体系较为健全的国家,美国在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后便提出了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除了良好的法律法规之外,美国发展依旧的行业自律体系也对电子商务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逐渐形成行业自律监管为主,政府强制监管为辅的协同监管模式。另外其信用体系的完善也给其电子商务环境的发展提供了条件,美国信用体系公开透明,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会对其生活和发展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电子商务诈骗的发生进行了限制。二、电子商务欺诈在国内治理现状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有些商店为
5、了追求眼前利益而不能诚信经营,在交易过程中弄虚作假,不顾花钱者的利益,电子商务诈骗行为不断发生,并持续于电子商场。本论文将电子商务作为交易中常见的欺诈行为电子商务欺诈的主要类型分为商品价格欺诈、商品质量瑕疵、虚假宣传及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四个方面,并从目前对于这四个方面的治理现状进行分析。(一)商品价格调控漏洞商品价格欺诈是人们最想避免的问题,很可能会陷入网上购物的境地,另外电子商务诈骗是最具代表性的现象之一。中国的电子商务经销商没有向消费者完全公开商品的真实信息,造成了电子商务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的信息差距。怀有不良动机的经销商为了获得巨额利润,试图利用这一信息鸿沟得到不属于自己的利润。其中就有
6、铜鼓靠网页上片面、表面的图片来欺诈消费者,再以低价作为促销噱头,诱骗消费者购买与其网页图片不对应的商品。尽管近年网上交易法规的逐渐完善是的虚假折扣、先涨后降此类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仍不能杜绝其存在,进而会引起广大电子商务消费者对网上交易产生忧虑。目前国家对于商品价格的治理,主要商品定价范围区间过大,范围过广,且市场欺骗现象容易使得政府监管者受到麻痹。据统计,前年光棍购物狂欢节最终实现的交易金额达到2684亿元,比上一年超出549亿元,再次刷新双十一交易额记录。然而这只是天猫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公布的数据,后续的退货率以及买家最终确认收货的成交额,却并没有披露。随着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
7、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这场电商大战,这表明部分商家是打着“先涨后降”的旗号来诱导消费者进行下单购买,但一方面对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来说是很容易被蒙蔽的,等到相关部门回过神来已无切实证据去表明其存在欺骗行为,另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对于商品定价区间较大,使得部分商人通过钻空子的方式去欺骗消费者,从而导致市场价格混乱,而这也给监管部门的管理造成了困扰。(二)对于商品质量缺乏监管网上购物的顾客不能接触商品,只能通过网页上商品的功能信息说明和买方对商品的评价来判断其质量。但是没有特定的标准和规格来编辑完全依赖于企业完整性的商品相关信息,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一无所知,因此,商品描述与网络照片和语言商品实际情况之间的差
8、距成为了影响商品质量的巨大隐患。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问题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作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伪造品牌行为而凸现出来的假冒产品和低质产品,另一种是为了假装消费者认知度较高的品牌产品而使用模仿。这类产品的价格主要优于真正的产品,有些消费者很容易被欺骗,因为他们追求品牌效应,特别是在服装、鞋子和包包领域;第二,质量差,性能可疑,主要被明确为“三无产品”,有些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量证书和制造商,其起源不明,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一些食品、医药品、健康食品、化妆品存在伪造假货销售的现象,一旦发生问题,其结果将不堪设想监管部门在对其监管时如果不能准确对商家欺骗性质进行定性,就很
9、容易让商家钻过法律的漏洞,从而失去对商品质量的有利监管,侵害顾客正常购买商品的权益,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既是缺乏完善准确法规的结果,也是电子商务缺乏有效行业自律的最终走向。(三)宣传准入门槛过低虚假宣传主要为不良商家通过对商品某些性能夸大其词对某些隐患避而不谈来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在无法达成面对面交易的情况下,电子商务的消费者只能通过信息网络上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说明来判断质量。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信息是认真不对称的。如果消费者将虚假信息误认为交易,商人通常会删除网页,在交易后更改信息,从而否定以前的宣传和承诺。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引起的实际损害,消费者获得证据维护权利的道路就会较为
10、困难。然而目前国家虽然有专门的宣传监管部门,但是对于商家依靠刷单、贴小广告、设置网页小弹窗等方式却难以进行有力监管,一方面是因为互联网具有虚拟性,即使监测出小广告、弹窗等行为,但较难找出是什么人在幕后进行操作,其真实性只是存疑,但并不能被定性为欺骗;而另一边因为未明确设置相关法规对广告来源进行审核,因而使得目前广告的准入门槛过低,例如前些年在电视台进行打广告的“神医”,多半称自己出身名门世家,为了解救痛苦中的病人而献出祖传药方,从而夸大所推销药品的药效。虽然此事已在前些年使得多家电视台受到处罚,但这种现象认识屡禁不止,说到底还是缺乏对广告的门槛准入。(四)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除了以上三类问题,另
11、外就是商品售后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首先,运输中承担商品损失的人还没有决定;其次,售后服务方面,如果顾客有问题,很难享受所购买商品的售后服务。在一些网站上,会有“购买的商品折扣巨大,无法提供账单”的感觉,电子商务的购物者可能无法掌握消费账单,一旦发生纠纷,维护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常常很困难L按照电商管理的观点来看,很多电商经营者并没有制定完整准确且针对客户的服务职能,因此消费者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不能准确和商家沟通,甚至即便沟通上,客服人员的冷漠和推卸责任也让消费者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对于此事的定性,监管部门也尚不能对其进行定性,而使得相类似的事屡屡发生,商家在口头上对售后的保障难以成为最终依法对其进行判定的证据,从而使得消费者难以得到售后服务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