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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为切实利用好学籍管理平台,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 理,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13) 7号) 和中央、省、市有关消除大班额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现就加强中小学生转学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各中心校、中小学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明确转学 条件注意事项及程序。中小学生的转入、转出由中心校负 总责,依据本辖区所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有 序接纳。各中小学校长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 任,必须掌握所有插班转学学生情况,审签接收插班学 生资格审批表;分管副校长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直接 领导责任,要指导学校学籍管理,特别是转学工作;各校 要明确学籍管
2、理员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平台维护 和用户管理;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和信息维护工 作,及时处理学生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变更;要加强平 台和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 人提供、泄露学生学籍信息;二、严格执行转学规定(-)转学条件(1)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 (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 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市、 区)迁移的;(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3、转学原则1、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要的中小学生,转 入学校和转入学校所属中心校依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 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要及时办理。2、对转出的学生,学校要了解清楚原因,看户口, 防止变相择校,严把转出关,严防辍学。3、对转入的学生,学校要认真查验户口和居住地址 等信息,不擅自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严把转入关。(三)转学流程1、申请转出。各校在每学期期末结束前一周做好家 校联系工作,准确登记有转学意向学生的情况(拟转入学 校、转学原因、转学时间等)。对非必须转学的,学校要 及时与家长沟通,劝其不转学;对随父母迁移必须转学的, 学校要告知家长转学相关程序及转学要求;对于符合转学 条件
4、并取得转入学校同意的,转出学校要积极协助家长办 理转学申请,并打印学籍明细表或学籍卡,签上“同意转 出”后,再联系转入学校完成网上转学;对于联系有接收 学校,但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出学校暂不办理转学申请, 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中心校。2、申请转入。每学期开学之前一周内,有转学意向 的学生家长必须到转入意向学校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转 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明细表或学籍卡,经学校初步审查 符合转入要求的,打印转学申请表(见附件1)并签章同 意转入;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将以上材料、转学证明材料及 xx县XXXX年X季XX (中心校)接收插班学生资格审批 表报所属中心校终审,中心校终审通过后,在XX县 XXXX年
5、X季XX (中心校)接收插班学生资格审批表(见 附件2)签字加章后报送县普教科备案,转入学校方可正 式接收入学注册并办理网上转学。学生的转学证明材料转 入学校妥善保存备查。3、受理转入。每学期开学之前一周,转入意向学校 要接受学生家长咨询,准确答复转入插班事项。小学、初 中有空余学位的,参照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依次序解 决转学插班。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入学校协助学生家长在 规定时间办理完成转学申请手续,方可报名注册,同步完 成学生网上转学处理;对于不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校 要做好政策解答,积极告知家长有空余学位学校情况,并 指引学生家长及时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办理转学申请就 读。(三)义务教育
6、阶段不允许转学的情形1、大班额班级或转入插班生后产生大班额的,不得 申请转入2、不符合转学程序的不得转学3、初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不得 转学4、休学期间不得转学5、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关闭期间不 予办理;6、县教体局明确规定不准转学的不得转学(四)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注意事项1、我市转出学校打印国网学生信息明细(网页版 A4横向)时,必须核实办理人是否对学生具有法定监护 权,且留存学生身份证明(含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并标明转入学校,以便后期审核。2、转入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 时必须上传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转入校所属中心校必须签署意见、
7、加章)、学生信息明细 表及转学原因证明材料。3、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重命名,证明材料名称要能简明、扼要的反映证明材 料内容,图像要清晰、满屏、无边框。4、中心校复核时,学校必须带齐符合转学条件的 证明材料,中心校要逐一核实学生的转学原因证明材料。5、学校妥善保存学生符合转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备 查。(五)其他要求1、教学点学生需整班转入所属中心小学的,中心校 在每学期开学前填报xxxx年X季XXX中心校批量转学 申请表(见附件3)签章并报县教体局普教科。2、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中心校负责审核学生的转 学材料,报XX县XXXX年X季XX (中心校)接收插班学 生资格审批表同时出
8、具转学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我辖 区XX年秋(春)共转入XXX名学生,其中:XX学校转入 插班生XXX人,XX学校转入插班生XXX人,转学材料全 部审核完毕,符合转学条件,以上学校无大班额,转入后 也不存在大班额,现申请办理转学。后附XX县XXXX年 X季XX (中心校)接收插班学生资格审批表。三、严格遵守转学纪律(-)县教体局普教科将加强转学监管,加大事前 事后督查力度;中心校每期开学一月内要对辖区学校转学 情况进行督查。(二)学校应鲜明告知学生家长凡提供的印证材料 (如: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水电气发票等) 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退回,产生的后果由责任 人自负。(三)教体局将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将纳入年度教 育质量考核,并将对照各校学籍管理工作台账进行考核扣 分。(四)对违反转学规定的,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追 责问责。不按程序处理转学申请的转出学校,当年学籍管 理工作认定为不合格,教育质量考核扣分或降等处理;不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予以办理转学申请,将矛 盾移交转出学校或教体局的,当年学籍管理工作认定为不 合格,教育质量考核扣分或降等处理;强制、私下让学生 入学不办理转学申请的,约谈学校相关责任人并责令立即 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四、中小学转学要求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如与之前要求不符,以本次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