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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加强煤矿盲巷管控预防窒息事故十项措施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43号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为加强煤矿盲巷管控工作,有效遏制室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现将加强煤 矿盲巷管控预防窒息事故十项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煤矿盲巷管控预防室息事故十项措施一、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盲巷管理凡是井工矿井中长度超过6m的独头巷道、崛室不通风或通风不良,以及无风微风巷道, 都要按照盲巷进行管控。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盲巷管理制度, 进一步从设计、施工、气体检测、封闭、启封、合账、考核等方面完善制度,做到责任明确, 管理规范。二、加强设计管理,从源头
2、上避免盲巷所有井巷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性,优化巷道布置,避 免因设计缺陷造成盲巷。加强地质构造预测预报工作,井下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完 善设计。三、规范现场施工,杜绝随意施工产生盲巷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井巷工程,严禁无设计或超出设计(计划)范围 施工。煤矿企业要合理安排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井巷施工顺序,优先实现全风压通风, 严禁违规留设盲巷,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盲巷。四、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无风微风作业矿井要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管理,做到通风设施可靠、风量充足,井港风速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要求,杜绝无计划停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严禁擅
3、自拆除 风门、密闭、风桥、注气(二氧化碳)防灭火管路等安全设施,确需拆除的,必须制定安全 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井下排水点、积水点以及井巷失修等地点,应进行 分类管理,加强通风及气体检查,对可能因积水、冒项、停风等原因形成盲巷或无风微风的, 巷道口应悬挂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排除积水、加强巷道支护或维修等 工作,防止形成盲巷或无风微风区。五、及时封闭盲巷,防止人员误入井下产生盲巷不能立即恢复通风处理的,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要求 及时封闭。对于长期废弃不用的巷道以及贯通空巷产生的盲巷,要提前准备构筑密闭的物料, 在24小时内完成封闭。巷道封闭应制定专项措
4、施,措施中应包含施工顺序、有害气体检杳、 通风系统管理等内容。现场由专人统一协调指挥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施工地点氧气、瓦斯和 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要求。巷道封闭前,要严格落实措施,防止人员误入,封闭影响区 城不得进行其他作业。施工密闭前必须切断支护网、管路、轨道、线缆等导电体,并设置栅 栏警示标识。密闭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设施构筑标准。密闭施工后,要在图纸上标明并填写记 录台账,实现建档管理。六、严格排瓦斯管理,确保排放安全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启封密闭。启封密闭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煤矿总工程 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明确一名矿级领导在现场,按照措施统一协调 指挥各项工作。排
5、放瓦斯时,要控制风流,严禁“一风吹禁对两处及两处以上地点同时排放。 全风压启封密闭时,要按照先回风后进风顺序启封密闭。七、强化特殊区域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在邻近采空区、空巷区域以及相邻整合矿井周围采掘时,必须采取超前探测措施,防止 误穿。在邻近采空区、空巷区域以及井下水仓、煤仓(溜煤眼)等区域进行其它作业前,必 须检杳作业区域的通风状况及氧气、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等安全情况,经煤矿通 风部门确认现场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并在作业过程中持续对该区域进行气体 检测,确保人员安全。八、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煤矿企业要加强全员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结合事故案倒确定培训内容,所有入井
6、人员必 须了解盲巷危害,熟悉官巷的基本知识,具备判别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和无风、微风的基本能 力,具备自保互保、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凡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井。九、强化考核问责,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煤矿企业要强化盲巷管控的考核,对违反设计、违章施工以及损坏通风系统等行为造 成盲巷的,以及擅自拆除或损坏安全设施的,要严肃追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 盲巷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十、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执法,加强煤矿盲巷管控制度、措施落实和井下 现场的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盲巷管控措施,发现盲巷管控制度措施 不落实,导致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