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第六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一、领导重视(6分)。各地区(单位)成立竞赛相关组织领导机构,指导协调竞赛工作得2分;各参赛代表队领队为局领导,联络员为牵头部门负责人得2分;竞赛有专项经费,能够满足竞赛活动需要得2分;否则不得分。二、宣传报道(10分)。各地区(单位)广泛采用多种形式对竞赛有关内容进行宣传报道,采用一种形式得1分(如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及公众号报道等),此项小计5分;官网设有竞赛专栏或有系列报道的得5分(如选拔赛赛讯、优秀选手风采、竞赛动态、图片展示等);未对竞赛有关活动进行任何报道的不得分。(需提供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材料,如简报、报纸、网站截图等,官网系列报道
2、应不少于5次)三、省级初赛(18分)。各地区(单位)组织省级初赛得5分;联合省级人社部门开展初赛得2分;联合省工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初赛的得2分;竞赛规程、制度等齐全(不少于5个)的得5分;对获奖选手有激励措施的得4分;未开展省级初赛不得分。(需提供竞赛通知、激励措施方面相关材料等)四、选手选拔(30分)。各地区(单位)对竞赛选手进行层层选拔,组织60%以上的地市(单位)开展选拔赛得30分;组织30%以上的地市(单位)开展选拔赛得15分;组织地市(单位)级选拔赛,但比例未达到30%得10分;未组织地市(单位)开展选拔赛不得分。(需提供各级竞赛有关通知、表彰文件等材料)五、选手集训(8分)。各地
3、区(单位)组织决赛选手脱产集中培训一个月以上的得8分,半个月以上的得5分,不足半个月的得3分;组织非脱产集训的得1分;未组织参赛选手集训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等材料)六、初赛成果展示(6分)。各地区(单位)按时上报省级初赛成果展示材料得2分;报送材料齐全准确的得4分;未参加竞赛初赛成果展不得分。(未组织省级初赛单位需提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素材)七、代表队报名(7分)。各地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代表队信息的得2分;代表队信息准确、材料齐全的得5分(含决赛选手个人情况简介、证件照、工作照等),报名后有更改的扣3分;未按时报名以及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的不得分。八、裁判员推荐(10分)。各地区(单位)按要求推荐、且材料齐全得2分;裁判员培训班期间,服从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如按时集合、培训期间上交手机,积极参加考核等),此项小计6分;各代表队考核通过1人得2分,此项小计2分。九、团体成绩(5分)。各地区(单位)代表队获得团体总分第1至5名得5分,第6至10名得4分,第11至20名得3分,第21名(含)以后得2分。十、附加项。各地区(单位)没有系统直属院校,但组织系统外院校参赛加5分。十一、否定项。各地区(单位)参赛选手在竞赛决赛期间,发生不服从竞赛组委会安排、赛场舞弊、选手携带手机进入赛场、顶撞裁判、扰乱竞赛秩序等严重违反竞赛纪律或竞赛规则行为的,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