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扩张及其缘由透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著作权扩张及其缘由透视.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著作权扩张及其缘由透视对著作权法的历史考察表明,它代表了被保护权利的持续扩张,以及相应的在作品中作为公共领域部分的持续减少。著作权扩张表现在受保护的客体不断增加、著作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使用方式不断增多、著作权保护期限不断延长等方面。从技术发展方面看,技术因素对著作权扩张具有极大的影响。著作权的扩张不仅可以从著作权制度本身的角度加以考察,也可以从政治、文化视野和经济学的层面上分析。著作权扩张还可以从利益平衡原理得到解释。著作权扩张与限制的辩证关系也说明,利益平衡是著作权法永恒的主题。【关键词】著作权扩张/公共领域/利益平衡/权利限制在知识产权的扩张中,著作权扩张最突出。从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
2、娜女王法到现代各国的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国际公约的演变看,著作权法的历史是一部逐渐扩张的历史。对著作权法的历史考察表明,它代表了被保护权利的持续扩张,以及相应的在作品中作为公共领域部分的持续减少,并且直接表现为著作权人的专有控制权的扩大。单纯的扩张会直接威胁到著作权法需要实现的公共利益。著作权法在增进知识、文化和科学,以及在信息的接近和自由活动等方面确认了公共利益的地位。然而,这些公共利益有可能因著作权的扩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著作权的扩张威胁到接近信息的公共利益,并且增加了反竞争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在著作权扩张中应特别留意在著作权法中维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本文将对著作权
3、扩张的种种表现进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剖析著作权扩张的缘由,旨在对著作权制度的动态运作中把握其精神,增进对著作权法基本理论的熟悉。一、著作权扩张的表现(-)著作权权能的扩张1 .传统环境下著作权权能的扩张著作权扩张表现在受保护的客体不断增加、著作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使用方式不断增多、著作权保护期限不断延长等方面。著作权扩张,就著作权的内容来说,从最初的主要是对复制权的保护扩大到现代技术条件下利用作品的各种权利。安娜女王法主张作者是第一个应当对作品享有无形财产权的人,该法被以为实现了由主要保护出版商到主要保护作者的历史性奔腾。该法授予作者的著作权即是对特定的作品制作印刷复印件的权利,以及阻止他人擅
4、自印刷、翻印或出版作者的印刷复印件的权利。也就是说,所保护的权利限于复制权。其后各国著作权法的发展对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做了很大的充实。正如郑成思教授所指出的,著作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著作权权能,如音像复制权、播放权、制片权、邻接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的著作权有改编权、发行权、追续权、连载权等;随着国际交往,扩大了著作权的范围,主要有翻译权和终极使用权(P.6887)。确实,随着著作权国际化的产生和发展,著作权国际公约对著作权的保护也同样存在扩张的特点。例如,就著作权内容而言,作为著作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公约伯尔尼公约的文本在每次新修订1时,权利内容都有新的增加。例如
5、1948年文本和1928年文本相比,在必须保护的经济权利中增加了公然表演权,而1928年文本只是作为可选择保护的权利;1971年文本和前面的文本相比,明确了电影作品本身享有的著作权,并且明确了朗诵权是经济权利重要内容。又如,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明确了网络时代的传输权题目。2 .信息网络社会著作权权能之扩张信息网络社会著作权权能的扩张具有前所未有的特点。从国际上看,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信息网络技术发达的美国较早就被提出来了。特别是美国在克林顿政府时期于1995年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与信息高速公路的*,涉及到著作权法的地位
6、和因特网(互联网)的规定,考虑了数字环境中的财产权题目,以回应数字技术革命。*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将著作权适用到数字环境,讨论及时修改著作权法以更好地适应于新技术发展的需要。2*反映了涉及公共利益的复杂的政策题目。它明显地强化了著作权人的权利,而没有明确提供公众阅读、浏览、视听和下载著作权资料的机会。著作权是著作权人的知识成果,具有独创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
7、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Ho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二、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
8、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者生命终结而消失。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理论上,所有对作品的商业性利用,都应当给著作权人带来财产收益。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法律依
9、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