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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贵州鑫恒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砰石堆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贵州鑫恒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2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64七、结论66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州鑫恒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肝石堆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4-520521 -04-01 -287101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
2、毕节不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罗家寨村民组地理坐标(105 24, 12.204 , 27 4 44.598)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固体废物治理(N7723)建设项目行业类 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 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 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 合利用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H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8.2环保投资占比 (%)16.07%施工工期
3、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 (m2)17960.022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9年),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等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工程本身也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故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煤矿企业配套肝石场,拟选址于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罗家寨村民 组。项目两侧为村路,交通便利。本项目堆存砰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 8599-202
4、0)中规定的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砰石场选址、储存、处置按照 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进行。根据实地踏勘,本项目堆场选址范围内占 用部分林地以及旱地,不涉及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 不在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不在水库施工区及淹没区,不占用生 态保护红线。根据项目初勘报告及项目区水文地质图,根据地下水赋存的含水介质及其组 合特征、地下水动力条件,项目区周边地下水为基岩裂隙水。区域为长江流域乌 江水系六冲河支流,项目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区域主要地层为二叠系龙潭组, 由于地势较高,且喀斯特地貌较发育,地表水匮乏,地下水埋藏较深。地下水类 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基
5、岩裂隙水所系地层为二叠系龙潭组,属非可溶性岩层, 其充水空间不发育,含水性和透水性均较弱,是含水层之间的相对隔水层。所选 场址区域构造稳定,且未有全新世活动断裂穿过堆场范围内有新近的岩溶塌陷现 象;未见埋深较浅的大型岩溶管道水系统或地下暗河分布于库盆底部;未见地面 塌陷、地裂缝等区域,以及危岩体、大中型滑坡、泥石流可能影响的地区,堆场 内无地下泉水点出露,无岩溶洼地及溶洞等不良地质。在废气方面,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项目50Om范围内有 零散居民居住,其中最近距离约174m处的山羊东居民点,处于砰石场东北方向, 位于项目侧风向,高潮村居民点位于项目西南侧489m处,处于项目区上风
6、向, 环评提出了治理措施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防治措施处理后能达到煤炭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项 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居民点影响很小,环境空气不是项目主要制约因 素。在废水方面,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 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做农肥,项目废水均不外排,水环境不是项目主要制 约因素。在声环境方面,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治理措施处理后,时周边环境影响 较小,不存在制约因素。针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评均给出了合理出路。总 体上,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所提措施前提下,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及 敏感目标的影响在
7、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堆存煤矿产生的煤砰石,不接纳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等与工程弃土不相干的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 造成不利影响,项目选址基本合理。3、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 案的通知(毕府发(2020) 12号),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 国土面积的14.19%,主要包括
8、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 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33% ,主要包括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各分区管控要求如下。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 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 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 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 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 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
9、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 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 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项目位于贵州省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罗家寨村民组,与毕节市“三线一单” 管控区位置关系见附图。根据关系图,本项目属于大方县一般管控单元(编码Z H52052130001),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毕节市“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表4.3-5毕节市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表(大方县),具 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1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序号内容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1空间布局约 束1 .城镇建成区上风向限制露天矿山建设;对 现有造成污染的露天
10、矿山进行有序退出。2 .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以及城镇建成区上风 向等重点区域限制露天矿山建设;对现有造 成污染的露天矿山进行有序退出。3 .布局敏感区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普 适性要求。4 .除在安全或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重化 工、造纸等)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 业集聚区。项目为煤砰石堆场, 不涉及矿山开采;项 目选址不在大气环 境布局敏感区;项目 为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处置行业,仅有少 量粉尘排放,可不进 入工业园区,故项目 建设符合空间布局 约束要求。2污染物排放 管控1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贵州省大气环境污 染物排放普适性管控要求;旅游基础设施执
11、行贵州省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普适性管控 要求。2 .化肥农药使用量执行毕节市普适性管控 要求。3 .畜禽养殖业废弃污染物管控要求执行毕 节市普适性管控要求。4 .三线建设项目旅游开发过程应注重旅游 规划的整体性及其与各项发展规划的衔接, 旅游环境建设尽可能利用本地物种,防止外 来物种的入侵。项目为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处置行业,项 目粉尘处理后能够 达到排放标准,项目 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环境风险防 控1 .执行贵州省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普适性管 控要求。22病死畜禽管控风险执行贵州省 水环境农业污染普适性管控要求。3.禁止带来外来物种入侵生态环境风险的 种植养殖项目。根据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
12、符合环境 风险防控要求。4资源开发效 率要求执行毕节市大方县资源开发利用普适性要 求。符合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号),贵州省生 态保护红线区具体包括:I .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4822.51平方公里,占全省国 土面积的8.42%,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水河、沅江流域,柳江流域以 东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 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IL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0199
13、. 13平方公里,占全省国 土面积的5.79% ,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等地,包含 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一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 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一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HL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6080.50平方公里,占全省 国土面积的3.45%,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及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 黔西南州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 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 涵养片区。IV.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462.
14、8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 积的1.97%,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 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都柳江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地,包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一黔南水土 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V.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1335.7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 的6.43%,主要分布在威宁一赫章高原分水岭石漠化防治区、关岭一镇宁高原峡 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罗甸一平塘高 原槽谷石漠化防治亚区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一北盘江流域 石
15、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 制片区。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罗家寨村民组,经叠图分析 (见附图),本项目不在贵州省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省人民 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号)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根据分析, 本项目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均能满足相应的质量目标要求。同时项目的 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环境质量。因此,项目建设是符合保证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项目建成后, 基本不消耗当地能源,在建设期间消耗电能及水资源,但当地水资源、电能丰富; 项目对当地土地资源影响较小。总体上看,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体符合“三线一单的规划准入要求。5、与煤研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煤砰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第十条:“新建(改扩 建)煤矿及选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