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人防领域.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830370 上传时间:2024-06-0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人防领域.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人防领域.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人防领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人防领域.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人防领域)序事项名称实施主体处罚对象法定依据违法情节责任1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安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

2、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绐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按照下列规定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首次发现并经批评教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2向人防工程

3、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安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相对人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按照下列规定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对个人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向人防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首次发现,经批评教育后能及时改正,对人防工程未造成损害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

4、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3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安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按照下列规定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面积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首次被发现,侵占人防工程IOOm以内,经批评教育后能及时改正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