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说明.docx(1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编制说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二。二二年三月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一)编制指导思想1(二)编制基本原则2(三)编制依据2二、规划编制思路与重点内容4三、基础数据的来源4四、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和研究情况5(一)规划编制工作小组5(二)规划编制项目组5(三)规划编制过程5五、规划目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7(一)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7(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7(三)勘查开发规划分区8(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8(五)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8(六)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8(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8六、与上级及其他相关规划衔接情况七
2、、规划初审阶段八、征求意见情况9九、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审核情况10十、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对规划审核情况10“十四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市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助推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要求,编制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
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统筹安排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全面分解、细化落实上级规划安排,明确规划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控措施落地,对市本级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与安排,现就规划编制情况作以下说明。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一)编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矿产资源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4、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工作的实际,以围绕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强优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加强水泥用石灰岩(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建筑用砂石等矿产的资源保障能力;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地热勘查开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建设美丽青城为目标,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深化改革和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健全矿业市场竞争机制,打造现代化矿产资源治理体系。(二)编制基本原则注重衔接,统筹谋划。符合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思路,落实自治区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自治区规划的空间布局与规
5、划分区,确保规划落地。与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呼包鄂乌“十四五” 一体化发展规划、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注重研究,夯实基础。分析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上一轮规划取得的成效,扎实做好规划专题研究,科学制定规划目标指标,严格按照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优化矿业布局,推进绿色勘查、有序开采、综合利用。广泛调研,积累经验。开展实地调研,掌握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了解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及其监督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6、。开门编制,科学决策。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加强部门间联系,建立衔接和协调机制,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注重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开展规划编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3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 43号);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和 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19 号);5.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
7、局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函2020) 861号);6,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 7号);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8 .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 号);9 .关于草原上新上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 115号);10 .关于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管控的通知(内林草草监发(2021) 257 号);11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
8、25年);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 18号);1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 18号);1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 38号);15 .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6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二、规划编制思路与重点内容立足呼和浩特市面临的形势与发展要求,在认真总结评估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基础上,准确把握矿产资源在呼和
9、浩特市“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和新需求,落实自治区规划部署要求,落实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与上级规划、相关规划衔接。规划分析了矿产资源的现状、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当前面临的形势与要求;制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规划了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落实自治区规划中的国家规划矿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划定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确定了重要矿产的勘查开发调控方向,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划定了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内容;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对砂石类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开采布局、开采准入条件等进行了规划。规划共有8个篇章,分别为
10、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规划保障措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基础数据的来源(一)储量数据:来源于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2015-2020 年);(二)矿山开发利用数据:来源于呼和浩特市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2020年度);(三)探矿权、采矿权数据信息:来源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四)经济数据:来源于呼和浩特市统计局;(五)永久基本农田:来源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六)城镇开发边界:来源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七)各级自然保护区:来源于呼和浩特市林草局;(A)生态保护红线:来源于呼和
11、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九)水源地保护区:来源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十)主要矿产最低开采规模:依据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 2。8号)、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L2025年)。四、规划编制的简要过程和研究情况(-)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王永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纪、局长副组长:栗俊钢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红军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利忠市自然资源局副调研员成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四区分局局长、各旗县自然资源局局(二)规划编制项目组项目编制单位:内蒙古科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总负责:历福友项目负责人:聂利军主要编制人员:
12、樊宏伟、任兰英、李晓婷、李永胜、陈震、李勃阳、张丽星、孙晓丽(三)规划编制过程1 .准备阶段2020年3月开始,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规定,明确了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2021年4月23日,我市完成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L2025年)项目的招标采购,同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2 .学习培训阶段为保证规划编制质量,组织学习了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文件,聘请专家讲解相关政策、法规、相关文件及技术规程,参加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
13、织的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学习培训会,同时不定期组织关于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内部学习。3 .资料收集及调研阶段规划编制组人员赴市相关主管部门,全面收集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基础数据。为深入了解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现状,补充专题研究资料,编制项目组进行野外调研与对接工作,从2021年5月起,先后对典型矿山及产业园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调研了矿山企业的开发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为专题研究和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一手资料。4 .规划专题研究阶段按照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矿
14、产资源赋存实际,完成了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及保障程度研究、新形势下呼和浩特市本级发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对策研究、呼和浩特市矿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呼和浩特市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研究4个规划研究专题。通过规划专题的研究,系统的掌握了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现状、三轮规划实施成效以及矿业发展的形势,明确了规划的目标,为编制规划奠定了扎实的基础。5 .规划编制阶段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划编制要求开展规划文本编制、附图附表制作、规划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多次召开规划编制调度会,咨询相关专家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做了修改、补充和完善。2021年7月中旬,编制项目组聘请行业内权威专家,对规划进行了内部审查,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7月下旬开始,编制项目组与市自然资源局就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接,经论证,最终形成了规划初稿。五、规划目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到2025年底,矿产资源保障更加有力,矿产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更加优化,矿产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形成矿业发展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草原等管控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勘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