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相关问题解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关于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相关问题解答.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一、关于咨询新建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内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说到,应急预案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第十五条的要求进行备案,但是也说到,试生产期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进行制定和备案。针对该问题,有如下几处疑问:1、调试期与投入生产、投入使用的定义区分。现行规范要求调试期从竣工到验收公示,原则不超过3个月,企业已将调试期进行了3个月的公示,各项环保措施到位,那么在这3个月内有间断性生产行为,如每天上午生产,其他时间停工,另外产品有外售,那此种行为是定义为调试行为还是生产行为或者使用行为。2、新建项目的应急预案完成时间是否
2、应该是调试期期间。答复:企业试生产内容包含调试行为,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在试生产前完成,试生产期间也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二、申请停产后是否继续需要办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关于企业已向当地区环保部门申请停产后是否继续需要办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我司以前已经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停产后如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到期,请问是否还需要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吗?答复:停产后如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到期,复产前需要按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问题:我司主要从事设备设计、组装和调试(机加工委外),根据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3、理名录(2023年)属于环评豁免项目,不涉及废水废气和危废,且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名录类内;请问还需要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备案吗?答复:如果贵司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名录类内且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可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企业每三年修订一次环境应急预案是否需要组织评审?问题: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一)面临的环境风
4、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我企业3年前已第一次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和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本次为重新修订环境应急预案,请问按四川省规定是否需要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和重新备案?有相关法规依据吗?答复: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如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需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重新备案;若无重大修订的,仅对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可不开展专家评审,直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