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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赫章金州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赫章金州医院编制日期: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赫章金州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罗州乡龙科村地理坐标(104 度 32 分 5. 104 秒,27 度 7 分 32.617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综合医院Q8411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 , 108.医院 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 站)8433、急救中心(站) 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 8435、基层医疗卫
2、生服务842- 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 除外)建设性质O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15.5环保投资占比()5.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6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项目属综合 医
3、院行业类别,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 委2019年第29号令)可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即第三 十七类“卫生健康”中的第5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不 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罗州镇(原罗州乡),租用赫章县 罗州乡龙科村一民房办院,经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占地不涉及罗州镇 规划区,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当地规划。2、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共包含1栋2层的综合楼,未设置车库与发电机房,出入口 设置于院区西南侧,连接117村道,交通便捷。IF设置药房、收费室、 门诊、化验室、B超室、中医馆、操作室和放射科等;2F设置手术
4、室、 会议室、医生值班室、卫生间、医生办公室、医疗室、病房等。该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且交通便捷、管理方便,项目周 边民居较为分散,且项目采用隔声玻璃,环境比较安静;化粪池和污其他符合性分析水处理设施位于一楼西北侧,既能保证院区污水重力流入,又远离人 群聚集点,同时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经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对 周边环境影响小,因此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院区一楼西北侧 是合理可行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一楼污水处理设施东侧,远离病 房和人群活动聚集区,既可满足项目医疗废物运输条件,且进行了防 渗防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因此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在该处是合理 可行的。垃圾收运点设置于出入口东侧
5、,便于收集运输。项目总平面 设计功能分区合理,各种流线组织清晰;洁污、医患、人车等路线清 楚,避免了交叉;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减少能耗; 最大可能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保证了医院整体的环境安静。综上分析,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 图3。3、选址的合理性分析该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罗州镇(原罗州乡)。本项目供 水可以利用市政供水管网、供电可利用当地市政供电系统。项目南侧 靠近Cl 17村道,交通便捷。项目选址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2类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周围生态系统以农村生态系统为主,项目评 价范围内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且项目不在文物保护
6、 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 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综上所述,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 目选址基本合理。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 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 发(2018) 16号),贵州省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 14个片区。(一)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4822.51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42%
7、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水河、沅 江流域,柳江流域以东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等地,包含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 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一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二)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0199. 13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9% ,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 铜仁市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一红水河流域 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一柳 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三)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6080.50平方公 里,占
8、全省国土面积的3.45%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及铜仁市、 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 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 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四)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462.86平方公里,占 全省国土面积的1.97% ,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都柳江中上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地,包含 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一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 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五)石漠化控
9、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1335.78平方公里,占 全省国土面积的6.43% ,主要分布在威宁一赫章高原分水岭石漠化防 治区、关岭一镇宁高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 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罗甸一平塘高原槽谷石漠化防治亚区等地,包 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一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 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罗州镇(原罗州乡),根据贵 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建设区域未处于贵州省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不相 冲突。(2)环境质量底线该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罗州镇
10、,区域内空气质量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2895-20I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 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标准要求;声环 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28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 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 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该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 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 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
11、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 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属于 医疗行业,区域内已铺设供水管网且水源充足,生活用水均使用自来 7K,用水量相对较少;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项目建设土地不 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贵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黔环通(2018) 283号),本项目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 类项目,不属于从严审查类(黄线)和禁止审批类(红线)项目;经 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 和限制准入类中,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综上所
12、述,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5、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 府发(2020)12号)的符合性分析。(1)全面实施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8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 国土面积的14. 19%,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 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49.33% ,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
13、能区域评估调整进 行优化。(2)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及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 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 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 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 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
14、根据单元内的水、大气、 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要求,坚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 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 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包括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的其他区 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 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对照“毕节 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在运营过 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恶臭、噪声和废水,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
15、效 处理,能够达标排放,经对照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0) 12号),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 一般管控单元要求,见下图。毕节市“三线一单”图集毕节市阡IMHS元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 13号文)”文件发布。文件精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 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 公立医院转制改组。在上述背景下,赫章金州医院(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16年租用赫章县罗州乡龙科 村一民房办院,并运营至今。本项目占地面积1650r2,总建筑面积2500r2,床位60张。建设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为此,2021年8月,受赫章金州医院 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2021版)“四十九、卫生84”中“108.医院841;专科医院防治院(所,站)8432; 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