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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一、工程概况甲方因承建项目,需购买乙方生产的相应规格的预拌混凝土。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1 .建设单位:2 .施工单位:;3 .工程名称:;4 .工程地点:。二、预拌混凝土供应范围:建设工程所用之混凝土,供应总量约立方米,预计合人民币万元。三、基本单价及说明:序号sX项目强度等级水泥骨料种类(石头)(规格mm)基本单价(7Cm3)备注生产厂家
2、及标号每m3用量(kg)1C1O2C153C204C255C306C357C408C459C5010C5511C60基本单价:(1)基本单价含水泥、砂、石、泵送剂等主要原材料,含搅拌、运输费用、不含税。(2)基本单价清单表中所列混凝土为普通预拌混凝土,按国家相关规范仅能满足施工性能和设计抗压强度等基本要求,不具有防水、抗渗、抗裂、耐磨、抗冲击、不起尘等特殊性能。(3)基本单价不含防水剂、膨胀剂、纤维等特殊材料及技术措施费,不含细石碎增加费,不含汽车泵、柴油泵、车载泵使用费。(4)基本单价不含施工现场浇筑碎的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指:在施工现场浇筑碎需用的水电费、碎车及泵的场内外道路占用费、卸碎
3、及拆接泵机和泵送管的费用(人工、机具、周转材料费等)。四、本工程预拌混凝土计量结算及付款办法:4.1 本工程预拌混凝土计量原则:4.1.1 票单结算:(1)碎量按乙方供货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签收后的供货单中所记载碎量计算。(2)乙方碎到达工地后,甲方可就近选择具有合格计量资质的地磅站抽检装载量,抽查次数为当次批的30%(即10车抽查不少于3车),对乙方运输车的装载数量进行过磅抽样检查,抽查量以施工配合比容重折算实供量,一经发现有负量差(规范约定的设备误差为土2%除外),则当批次结算量以抽查负差率平均值为基准办理结算。(3)甲方每次抽检碎量须由乙方前场工长全程参与并签字认可,乙方应及时派出前
4、场工长协助甲方进行碎量抽检工作。4.2 本工程预拌混凝土结算方法:4 .2.1进度支付中间结算办理:(1)约定按票单结算方式:按实际小票结算部分,按办理。5 .2.2最终结算(1)约定按票单结算方式:按累加,形成最终结算。4.3、本工程预拌混凝土付款办法:4. 3.1本工程货款支付采取支付的方式。5. 3.2工程付款办法:(1)乙方在该项目前期垫资至碎工程完成,且不超过万元产值,垫资时间不超过年月。该项目达到前期垫资金额或垫资期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完成产值舟的工程进度款。(2)甲方按收货单实际进度完成产值支付给乙方碎进度款,双方办理结算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核定量%的商品碎款;以此类推
5、。(3)工程完工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合格竣工资料给甲方,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货款。(4)若甲方逾期支付需承担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按:逾期额*逾期月度*%计算,未满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天未满1月,按1月计算。4.3.3基本单价以外的其他增加款、签证款、设计变更增用碎的价款按发生时间进入当期进度款支付,并进入结算和支付尾款。合同通用条款五、质量标准、资料交付6.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5.2工程完工后60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
6、向甲方提供基础资料、楼层阶段竣工资料肆套。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工程款和办理混凝土工程结算,乙方有权暂停供应混凝土,同时推迟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六、双方责任及义务6.1 甲方责任及义务:1. 1.1甲方必须具备保障混凝土供应的基本条件:施工现场道路平整、通畅,确保乙方设备、材料能安全架设或送至使用现场;提供保证混凝土泵正常运行的电力电源以及照明、用水及冲洗设备等设施。6. 1.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出场设备安全就位和出场;负责乙方进出场材料安全的装卸。需泵送施工时,应组织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泵管及泵送设备的铺设、迁移、泵管排堵、泵管爆裂更换、清洗泵送管道及混凝土泵的进场就位,负责施工作业安全
7、管理。7. 1.3甲方应设专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进行调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且每台泵机处需至少一人负责放料、清理混凝土车料槽等,负责出场混凝土车的清洁,不污染城市道路。8. 1.4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混凝土订货单,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9. 1.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捣,若甲方未能及时组织浇捣,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而造成预拌混凝土不能使用由甲方承担损失。10. 1.6甲方应根据四川省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行有效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特别加强养护及拆模工作。如养护不当或拆模过早,以
8、及甲方擅自掺入外加剂、生水以及其它掺合物等引发的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11. 1.7混凝土在正常供应中,如因特殊原因,甲方需临时性停供或更改供应计划规定的内容,甲方应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的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12. 1.8甲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一套完整的本工程结构施工图和各类设计更改通知单等有关资料,配合乙方查阅各种现场签证单。13. 1.9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货款。14. 1.10在政府规定不得进行夜间施工时,甲方须保证为乙方预留足够的施工时间,以确保乙方浇筑完毕。15. .11甲方按设计要求的税等级书面通知乙方供应,并自行组织浇筑。若通知错误或浇
9、筑时发生强度等级串换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6. 1.1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砂交工验收资料时,要提前日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详尽的施工记录资料。若未按以上要求提前通知或提供的施工记录资料不详,则乙方不能保证按时提供。6.2乙方责任及义务:6. 2.1乙方应按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负责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在混凝土开始供应前将各原材料的材质检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提供给甲方。7. 2.2乙方应按甲方混凝土订货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供应。8. 2.3乙方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将试块出厂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9. 2.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和甲方
10、事先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中的供货时间及时供应货物,保证工程连续浇捣的需要。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的情形除外。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供应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停电、设备突发故障、交通阻塞、交通管制及紧急情况)而未按时供应时,应在上述情况发生时将未按时供应的事实、原因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告知甲方,甲方应按照公平原则顺延供应时间。10. 2.5乙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戴安全帽,遵守国家及成都市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协助并配合甲方做好泵送作业相关安全工作。11. 2.6积极主动地与甲方办理结算,积极配合甲方审核。12. 2.7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混凝土供
11、应事宜。13. 2.8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双方确认后,在结算额中扣减。七、合同变更与解除:7.1双方协商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协议以附件形式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2已开工工程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建、缓建,或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建设合同解除,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双方可按实际情况协商做到合理部位,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乙方在提出终止合同后,甲方须在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并付完货款。7.3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不能提供混凝土供应所需的基本条件和人员配合,经乙方通知后仍未在指定期限内改正的;(2)破产或丧失偿债能力:(3)甲方不按
12、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4)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甲方自接到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双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办理完结算并向乙方全额支付所欠尾款,同时乙方保留进一步向甲方索赔的权利。八、争议、违约与索赔:8.1争议解决方式:8.1.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8.1.2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外,凡未出现下列情况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包括资金不到位);(2)双方协议同意
13、停止供应;(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供应;(4)法院要求停止供应。8.2违约与索赔:8.2.1甲方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付款办法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从违约之日起按欠付价款额每天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8.2.2除本合同第6.2.4规定的情况外,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而暂停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表上的时间供应混凝土、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应承担违约责任。8.2.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在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对未完成混凝土浇注的部位仍应继续进行,直至施工规范所允许停止的部位。8.2.4除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情况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
14、,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责任。8.2.5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而另一方具有正当理由或能出具索赔事件发生的有关证据,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H内应答复索赔方或要求索赔方补充索赔理由及证据。如日内不予答复,应视为违约方已经同意索赔方的索赔要求。九、合同效力:除签字、印章外,本合同及双方办理的该工程结算书均以打印文字为准,对本合同、结算书中的任何手写添加或修改部分,须双方加盖印章始生效力。十、附则:10.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额不作为乙方已收款实际金额的依据。10.2 甲
15、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有权在本工程中签署供应计划表、结算、对帐单、付款协议等合同文件和补充协议。10.3 甲方指定电话向乙方签发“预拌混凝土订货单”,作为甲方向乙方出据的供货通知,并将作为双方履行合同及办理结算所需的凭证。10.4 甲方指定或或或签收乙方的供货单,作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碎已送达,并对送达的碎数量无异议。10.5 甲方指定电话与乙方预算人员核定的碎结算量,作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10.6 甲方指定电话负责接收乙方递交或报送的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现场泵送作业技术交底等相关资料。10.7 7以上人员未书面确定前,由甲方任意人员签署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或乙方将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按约定送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地址,均视为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指定的文件接收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