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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设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省”建设向市县等基层一线纵深推进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信用交通省”建设,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强化省市联动,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以信用高质量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信用交通市”建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健全制
2、度规范、加强监管创新、强化省市协同,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加快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底,市级层面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完善,“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更加深化。信用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业务领域融合更加深入。信用查询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工程招投标、评优评先、财政资金扶持等事项中广泛应用,审批、监管和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在客货运、出租车、城市公交等领域不断拓展,运输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两客一危”领域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和分级分类管控转型,行业安
3、全治理成效更加深化;信用治超、源头监管、“轻微免罚+承诺”等监管举措得到广泛推广,“信用+执法”体系基本建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基本实现人、车、企全流程信用监管闭环,信用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交通强省建设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二、重点任务(一)工程建设领域1,全面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立项、土源、“三杆”、拆迁、压矿等问题,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项目建设环境,确保年度建设任务按时完成。2 .加强履约监管和信用评价。以项目履约监管为核心,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业主体信用管理。完善公路水运从业单位及从
4、业人员信用“一户式”档案,将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按照省厅部署,规范开展本地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初评工作,评价结果及时报送省厅。3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事项关联管理机制。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可按省有关规定给予免于信誉审查、提高履约信用分、减免保证金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依法自行设定处理方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4 .严格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按照省厅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行政
5、监督工作管理权限,加强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做好有关文件备案、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行政监督和招标投标活动投诉调查处理。定期开展对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检查,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投标活动的权利。(二)道路运输领域5 .加强道路客运市场信用管理。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中实施告知承诺,优化审批办理。督促企业落实运输服务质量、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事项。开展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对考核等级高的企业,在节假日运力保障、新增运力、扩大经营范围、经营权延续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6 .推进道路货运监管信息化。落实
6、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网络货运经营外)告知承诺制,加强普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设备的推广应用,实现不安全驾驶行为自动识别和实时提醒纠正。落实危货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对辖区网络货运企业实现全覆盖监管,督促企业实时准确上传运单。7 .保障城市公交平稳有序运营。开展公交行业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全面摸排欠薪欠保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现预警、清欠工作常态化。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办法,足额兑现财政补贴。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管理,确保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合规、企业符合准入条件、许可符合程序。8 .加强出租汽车行业信用建设。强化出
7、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应用,推进巡游车通过车载终端、顶灯或服务监督卡等形式标注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客户端标注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打造出租汽车领域“看得见的信用”。提升网约车合规化水平,及时清退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9 .强化驾培和维修行业信用监管。落实驾培和维修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强从业主体守信激励,引导消费者选择信用等级高、培训质量好的驾培机构,优先推荐信用等级高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或招投标,促进企业诚信经营。10 .探索推进“信易行”。积极探索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交通出行、车辆维修、车辆救援
8、等方面享受便利,鼓励推行诚信个人乘坐公交、长途客车等便利优惠措施,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对诚信个人推行汽修费用优惠、免费车辆救援、免费车检等服务。(三)安全生产领域11 .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按照法定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帮助引导企业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对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建而未用或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实施重点管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防范事故发生,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12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智慧监管。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加强辖区人、车、企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速、疲劳驾驶、未经许可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
9、规行为,对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采取警示、通报、约谈、重点监管等措施,实现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分类监管。13 .规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价。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做好“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数据采集工作,每季度按照省厅评价标准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红、橙、黄、蓝”安全等级评价。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降低本地区红码、橙码企业占比。14 .严格分级分类监管措施落实。强化“红、橙、黄、蓝”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对蓝码经营者实施政策资金支持、评优评先、优化办理程序等激励性措施;对黄码经营者实施轻微警示性措施;对橙码、红码经营者采取纳入重点监管、审慎使用告知承诺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惩戒措施。(四)执
10、法领域15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对照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对本地区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深入整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八不准、六严禁、四必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6 .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应用。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和公示,严格落实抄告主体责任,依法做好行政处罚信息抄告工作,加强信用核查和应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引导市场主体自觉承诺践诺。积极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17 .强
11、化信用治超管理。推进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在大型设备生产企业、大件运输企业中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推动信用承诺信息公开,依据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一超四罚”,加强源头管控。积极开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认定、公示、发布工作,规范告知程序,依法依规落实限制市场准入、纳入重点监管等失信惩戒措施。三、组织实施(一)统筹组织。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信用办”)牵头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市”建设及评估工作,会同厅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跟踪监测和抽查督导机制,确保“信用交通市”建设各项任务顺利推进。(二)推进实施。各地市交通运
12、输局依据建设评价标准(见附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信用交通市”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客观、准确掌握推进情况。(三)日常监测。省厅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对各地市相关业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资料搜集、数据监测、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地市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四)年度评估。建设期内,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对照评价指标,每年2月底对前一年度“信用交通市”建设成效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送至省厅,对数据来源为“地市上报”的指标一并提交佐证材料。省厅相关部门在审核报告的
13、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对各地市相关领域信用建设情况分别考核打分,厅信用办汇总各业务领域打分进行综合排名。(五)评选命名。省厅按年度对“信用交通市”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市进行表扬,对排名前六名的地市授予“信用交通市”称号。对评估年度内发生交通运输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性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负面舆情、执法人员违法违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工程建设领域出现廉政问题造成较大影响的地市,取消“信用交通市”评选资格。(六)结果应用。对评为“信用交通市”的地市,省厅在项目安排、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年度评估排名后三名的地市进行通报,并在相关表彰奖励、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限制,取消省厅评优评先
14、资格。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市要充分认识“信用交通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资金保障,加强与当地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协调,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二)加强督促指导。省厅将建立完善信用工作通报机制,跟踪掌握各地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召开推进会,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对“信用交通市”建设的全过程跟踪指导。(三)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加强对各业务领域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信易批”“信易行”等“信用+”手段的探索应用,不断拓展信用监管场景,打造本地信用监管特色亮点。(四)加强总结推广。各地市要注重总结提炼“信用交通市”建设中的典型案例
15、、创新做法和成熟经验,并向省厅报送。省厅将通过工作简报、“信用交通河南”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加强经验交流,强化示范引领,为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附件: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设评价标准.doc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设评价标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数据来源1工程建设领域(23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7分)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认真落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土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征地清表、土源供应、房屋拆迁、“三杆”迁改、压矿赔补偿及协议签订、涉路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为项目加快
16、推进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投资、通车、开工等建设任务按时完成。本项共3分,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地方政府责任落实考核结果赋予分值。3考核结果2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得4分;如未完成,按照完成率*4得分。4日常监督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数据来源3加强履约监管和信用评价(7分)及时归集本地区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并向省厅报送的,得1分;开展本地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领域信用评价初评工作,每开展1个领域得1分;按要求将结果报送省厅的,每1个领域得05分;最高得7分。7日常监督4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5分)在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免于信誉审查、提高履约信用分、减免保证金等激励措施制度的,得1分;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