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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是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坛政发(2011)47号)、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坛建发2011)第150号)、关于公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坛征补办2011)2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现场调查情况,制定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征收范围及房屋基本情况金坛高铁枢纽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农田、南至粮食购销总公司(城南油米
2、厂)、西至S241、北至涕渎大河。征收范围图详见现场公示。项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1户,房屋坐落金坛区西城街道黄庄小桥168号,产权人为金坛市南洋机电设备厂,工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建筑面积为1120.4Im2。二、启征日期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二、补偿万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四、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预评估基准价格被征收房屋预评估标准房屋基准价格为1063元?(含其建筑物所占用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估价时点,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按照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3、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坛建发(2011)第150号)的有关规定评估确定。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坛建发2011)第150号)的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的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的,以房屋权属登记档案中记载的用途为准。五、拟定的签约期限和搬迁奖励期限(一)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二)搬迁奖励期限:共分二档,搬迁奖励期开始之日起10日内为第一搬迁奖励期,搬迁奖励期开始之日起2130日内为第二搬迁奖励期。(搬迁奖励期开始之日和各档搬迁奖励期的具体日
4、期待征收决定公告后在征收现场另行公布)。六、各类补偿、补助、奖励费用的标准(一)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15元/m2给予一次性补偿。(二)签约搬迁奖励费在第一奖励期内签约并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的,奖励300元另奖励30000元。在第二奖励期内签约并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的,奖励150元?,另奖励15000元。超出搬迁奖励期限签约的不予奖励。(三)临时安置费1 .以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支付临时安置费,具体标准为:按每平方米每月补偿8元2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按实际过渡期限结算。选择货币补偿的参照上述标
5、准一次性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四)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合法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由房屋征收部门按700元/m2给予补助。(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含装修)的10%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六)因房屋征收所产生的电话移机按208元/台、宽带接入使用移装费按200元/户、空调移机费按300元/台进行补助,有线电视移装按400元/户、太阳能热水器按IOoO元/台给予一次性补偿。其他费用按坛征补办(2011)2号文关于公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标准的通知给予补偿。(七)因房屋征收造成企业机械设备
6、无法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予以补偿;可以继续使用的,按实际迁移费用,予以补偿。七、产权调换房屋及结算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房屋征收的政策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款抵作安置房款,房屋交付时一并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基本情况及结算价格:地址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6号楼第二层用途工业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面积(m2)695.598土地级别工业级地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权证面积(m2)1172.35结算价格1735cm2说明土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最终办理分割的权证面积为准。八、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由区
7、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对未经批准、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坛征补办12011)3号)进行认定和处理。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征收过渡方式为自行过渡,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临时安置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搬迁腾空并交出被征收房屋钥匙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交付之日止(以通知办理交付具体时间为准)。十、其他事项(一)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 .买卖、租赁、赠与、抵押、典当房屋;4 .析产、分户;5 ,新申请经营执照;6 .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二)本补偿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金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