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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今年以来,在滩溪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守初心使命,勇于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和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实现了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良好开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坚持平稳有序,千方百计保基本.一是搭好基础框架.2019年2月底县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4月底,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完成人员转隶.8月底,成立了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安
2、全管理中心,构建了“两个中心经办、一个中心监管”的医疗保障综合业务框架.二是立好制度规矩.制定了县医保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等27项制度,建立了行政规章制度15项、基金监管和协议管理规程、标准等5项.做到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用好医保基金.110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54693.15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77.11%;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支出12554万元,占已筹资总额的77.97%保证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二)坚持强化监管,始终做到可持续.一是开展专项治理.4月11月,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联合督察执法行动.对全县228家定点医药机
3、构和261家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现场检查,共发现违规医药机构137家次,处理134家次,约谈限期整改33家,暂停服务协议5家,终止服务协议10家,共核减追回医保资金611.27万元.二是强化协议管理.签订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完善协议医药机构准入程序.制定协议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认定标准.完成了专家库建立,与1106名医保医师签订了服务协议.三是规范医疗审核,制定并落实了医保经办机构、商保经办机构、医共体牵头医院交叉互审制度.8月份,完成了县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智能审核系统上线运行.(三)坚持优化服务,回应关切解民忧.一是提高经办效率.编制业务办理指南15项.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
4、“351”政府兜底、“180”补充医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二是方便异地就医.9月份,职工医保开通了省内和长三角区域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实行电话备案,方便了广大群众异地就医.三是创新缴费方式.开通了“滩溪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微信参保缴费.通过线上线下同时缴费,提高了基本医保覆盖面.(四)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惠民生.一是做实医保扶贫.完成了中央专项巡视和国家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县建档立贫困人口35915人已代缴参保.截至10月底,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报销109203人次,支出8679.81万元,同比增长30.98%.二是夯实民生工程.与财政、民政、扶贫、卫健
5、部门联合下发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脱贫“351”“180”工程4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完成了序时进度.三是落实惠民政策.认真执行抗癌药降价惠民政策,“17+13+x”种抗癌药总费用253万元,基金支付17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5%比例支付.(五)坚持求实创新,敢于担当推改革.一是实行“大额门诊”.将冠心病、高血压等16种疾病,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设100元起付线,每天只收一般诊疗费10元,补偿比例为80归单次报销700元,全年封顶3
6、000元,不收住院、治疗费、护理费,有效遏制了乡镇卫生院门诊转住院、挂床住院现.2018年实施以来,医保基金减少支出约1109万元.二是执行“病种付费”.2次调整按病种付费病种及定额标准,付费病种扩大至384个.将阑尾炎等6个相对成熟、疗效确切、个体差异小的外科病种执行“同病种定额支付”,在县域内实行同病同价.截至10月底,按病种付费执行率达71.09%,处在全省领先位次.执行同病同价2225例,基金支出365.7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4.2%,高出同期“按项目付费”实际报销比例19个百分点.三是落实“总额预算”.与卫健、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预算和支付办法,将预算基金不少于99%部分作为医共体按
7、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我县医共体2017年结余资金2119.48万元,2018年结余资金3632.77万元,2019年预计结余资金2592万元.我县医疗保障工作能够开好局、起好步,并取得新成效,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分不开的.省、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多次来我县调研指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了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汇报,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对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当前,我县医疗保障工作正在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参保缴费工作压力大,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率99%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市县医保基金结余差异较
8、大,实行统一医保待遇报销政策,基金和待遇不能同时持平;三是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弱,监管手段和能力不足,监管长效机制有待探索完善.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一、县医疗保障局20xx年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一)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办秘(2019)43号)。今年7月1日起,我县已正式施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二)城乡居民参保率2019年无为县共有987642人参
9、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为99.8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共有66939人,完成66000人的参保目标任务的101.42%o(三)城乡居民政策内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5.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9.5%o(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大于50%o2019年度截至10月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60.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1315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支出348.03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65%,全县共有11144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进入大病保险补偿段费用
10、总额为6312.34万元,实际获得大病保险补偿金为4182.67万元。(五)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351”180”政策”一站式”结算服务根据文件安排,分别于2017年1月1日和2017年5月1日将健康脱贫“351”和“180”工程“一站式”结算改造落实到位,其中“180”补充医保追溯至当年的1月1日。截至10月底,无为县贫困人口共有254044人次受益,享受“351”政策补偿共计15387.67万元(新农合基金支付11407.6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216.19万元,民政救助补偿支付1580.6万元,财政兜底支付517.56万元,180补偿665.7万元)。(六)制定并落实生育保险政策20
11、19年,无为县生育保险实行芜湖市级统筹,报销政策按照关于调整市区职工生育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18】70号)文件执行,1至10月份,生育保险支出1155万元。(七)制定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一是制定2019年无为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城乡医疗救助。继续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二是2019年共救助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4038人次,救助金额644万元;三是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9年共救助65028人次,救助金额1581万元;四是2019年共救助非低保对象1213人次,
12、救助金额385万元;五是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是对芜湖安定精神病医院符合条件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共计100人次,救助金额10.36万元。(八)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对纳入医院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县医保局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出台了无为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职责体系和经办服务内控制度建设。县内共有医疗保障监管服务相对人408家,包括301家医疗机构和107个零售药店。截至10月底,已开展专项整治2次,全覆盖稽核1次,正在开展全覆盖稽查1次,监督检查协
13、议医药机构408家。查处违规协议机构118家,约谈整改96家,通报批评2家,暂停拨付医保资金1家,拒付扣除违规费用664.6万元,暂停1人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九)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拟定医保支付标准2019年,为做好“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拟定医保支付标准”工作,无为县医保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将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194个扩大到现在的2885个,包括西药1519个、中成药1366个(含民族药102个)。二是将安徽省基
14、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物按70%的比例计入可补偿费用范围。三是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部分支付项目,按80%的比例计入可补偿费用范围。四是细化服务项目支付类型,确定支付系数。新版服务项目目录中设置治疗、检查、综合等3个医保统计类型以及完全支付、部分支付、不予支付等3个医保支付类型。(十)强化药品保障供给。一是完善药品目录。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芜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芜医改组(2019)11号)文件,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要求,建立了两个上下贯通医共体药品目录,助力分级诊疗。二是重新遴选基层配送企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了重新遴
15、选,在市招标的8家配送企业中遴选2家,同时保留1家当地企业(华能医药),由“1+1”模式改为“2+1”模式,以保障基层药品供应。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每季度对各医疗进行考核打分和现场指导。今年已开展2次。强化协议管理,对采购双方行为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协议管理,加强药品和高值耗材配送企业监管,建立配送企业考核办法,有效提升配送率。(十一)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将无为县纳入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范围,提升中央、省级财政对我县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每人每年52元,按照无为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054581人,此举争取项目资金达5483.8万元。(十二
16、)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2019年医保局共收到3条政协提案、1条人大提案。均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办理完毕,并抄送至县政协、人大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和县督查室,政协、人大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十三)文明创建严格按照我县文明创建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单位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力度,两经办机构在办事大厅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加强窗口服务,不断践行规范化管理,倡导政策公开,经办机构多次被评选为市级“文明窗口:同时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路口交通指引志愿活动当中。(十四)信访工作截至10月底,共接到省长、市长热线28件,信访3件,配合协办信访1件。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电话回访和深入户中等方式了解情况,热线、信访件、督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达100吼、(十五)民生工程1、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是截至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