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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探索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能力,落实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142号)和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发2019216号)及“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等文件,结合我校实践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第二条“奖励办法”所指学生,是指XXXX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医学长学制专业限五年级之前(含五年级)的在籍学生。第三条“奖励办法”所指创新实践成果,是本科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相应成果。
2、第四条创新实践成果分三个大类。一是在校期间申请的、以第一专利权人获得的发明专利;二是“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三是符合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校竞赛体系的国家级项目。第五条创新实践成果认定时间。专利授权,以专利授权日期为准;“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以学校项目验收结题文件日期为准;竞赛类项目,以竞赛结果发布日期为准。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科学技术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共七人按席位制构成,办
3、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受理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申报、审查项目、受理异议及申诉、核算并发放奖学金等。第七条各学院成立“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实践成果项目申报等工作。第八条学校为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单独安排预算、下达经费,由教务处按学年度进行奖励。第三章评定与奖励程序第九条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年为单位开展,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第十条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申请与发放,借助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除特殊情
4、况外常年开放)进行,按照“学生及相关负责人随时在系统填报相关成果信息、学校公示系统信息、学生核对、学院汇总已核对信息并上报、学校审批、学院经办结算”程序操作。第十一条学生在系统中填报发明专利信息;教务处负责人员根据“XX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审结果在系统中填报优秀结题项目信息;各学科竞赛负责人在系统中填报竞赛获奖信息。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根据系统中所填报信息,于每年5月份将汇总信息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学生核对公示信息,并将核对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将核对结果报“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终审,领导小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教
5、务处再次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生发放奖学金。第四章奖励标准第十四条学校依据项目完成人数,按团队奖和个人奖设定奖励标准。项目成果由两人以上完成的确认为团队奖;由一人完成的确认为个人奖,个人奖的奖励额度为团体奖奖学金的50%o团队奖奖学金标准:(1)“发明专利”2万元;(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结题项目0.2万元;(3)竞赛类项目,国家级A类竞赛,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国家级B类竞赛特等奖2万元,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国家级C类特等奖1万元,一等奖0.5万元,二等奖0.3万元。第十五条同一竞赛项目成果在不同赛事中分别获奖,按最高级别核算一次,其他获奖按赛事奖励标准的60%计算。第十六条团队奖奖学金由项目负责人分配各成员应得奖金。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本科学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