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筳篿考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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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骚“箍箪”考论马志夫表I朱季海“班惠”说所引材料(说文解字寸部:“忠,六寸簿也。尊=事=六寸的簿释名曰:“笏,或曰簿,可以簿疏物也。”徐广车服仪制曰:“古者贵贱皆执笏,即今手版也蜀志:“秦宓见广汉太守,以簿击颊”裴 簿:笏(长二尺六寸)二手版松之曰:簿,手版也。理二玉笏(长二尺六寸)。玉法曰:“笏度二尺右.六寸。”杜注左传:“理,玉笏也,若今吏之持簿礼记玉藻郑注弓相玉书曰:“货玉六寸”,王逸离骚章句引“理”作“理”,其言六寸则同,是更亦或以六寸玉为之矣;乂说文-理=理=六寸的玉。六寸的长度便于握竹部:“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是汉制符、寺同长,皆持。六寸者,便握持耳,此六寸之

2、义也。理二笆,茶二策 班和笏的功能相同,但尊卑有别。古时自天子至于士皆有笏,初始都以竹制。荀子大略篇曰:“天子御挺,诸侯御茶,大夫服笏,礼也服礼记玉藻曰“天子指理注”此亦笏也”,又曰诸侯荼”,注“诸侯唯天子讪焉,是以谓笏为茶“;又曰“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但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乂曰“年不顺成,君衣布播本”,注“皆为凶年变也。凶本,去挺荼,佩士笏也,上以竹为笏,饰本以象”。方言第十三:“析竹为之茶Summary:离骚“索黄茅以筵算兮”中的”筵算”一直是楚辞研究的难点之一,其旧说可归为四类,分别是“筵”为“竹”、尊”为卜”说,“筵等”合释为名词“折竹”说,“筵等”分释为“直竹茎”

3、和“圆竹格”说,“筵”为“折竹占”、“等”为“结草占”说,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当代楚辞研究者闻一多和朱季海有关“筵等”的新探,得出的结论也未能使人完全信服。通过对四类旧说及闻、朱新解的全面梳理和辨析,并在闻一多和刘永济论争的启发下,进而结合朱季海的研究成果,得出“筵”为动词,“管”为名词,“箍尊”为动宾结构,合释为“折竹六寸”的推论,以期较合理圆满地解决这一疑难问题。Key:离骚;筵等;古注;闻一多;朱季海;考论:1222.3 文献标志码:A : 1672-0768 (2019) 06-0016-07离骚之注本,现存最早的是王逸的楚辞章句。王注较于后世诸本,和屈原生活的时代相去未远,按理说

4、其阐释最贴近作者原意,但是它对于楚辞各篇作者和创作背景的说解,以及某些字词的训诂、章节的分割、义理的疏通还是存在着不少令人费解的地方。有关离骚中“筵箪”的种种新奇的说法和旷日持久的争论即由此而生。一、古注“筵等”四说辨义“筵箪”古注众多,经提炼归纳,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分别为:“筵”为“竹”、“尊”为“卜”说,“筵等”合释为名词“折竹”说,“筵等”分释为“直竹苹”与“圆竹格”说,“筵”为“折竹占”、“等”为“结草占”说。囿于时代所决定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上的局限性,四说的缺点都较为突出,不仅无法针对“筵箪”衍生的诸多问题提出圆满的解决方案,还大大地增加了 “筵箪” 一词的神秘色彩。以下对古注中“

5、箍箪”四说之得失作简要评析。(一)筵为“竹、”尊”为“卜”说该观点以王逸为代表。楚辞章句在“索茅以筵等兮”句下注曰:“筵,小折竹也。楚人名结草折竹以卜日等。 1在王逸看来:“筵”即“小折竹”,作名词。“结草折竹以卜”是一个以动词“卜”为中心、“结草折竹”为状语的偏正短语。“筵”是否作名词有待考证,姑且不论,释“等”为动词则令人匪夷所思。廖序东就指出:“王以 * 为动词,则索董茅以筵箪为连动结构。离骚并无此句法。” 2按照王逸的理解,“索董茅”为动宾结构,“以筵箪”为状中偏正结构,则“以”字构成介宾短语“以筵”作动词“等”的状语。这样,“索蔓茅”和“以箍等”两个动词词组之间既无语音停顿、又无关联

6、词语,正如廖序东所言,是不符合离骚语法结构之规范的。屈作中凡一句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动词短语,则必定用介词或连词“以”来衔接,如“擘木根以结苣兮”,聊逍遥以相羊”。以此看来,王说的错误是非常明显的。廖序东认为王逸把“以箍等”当作一个整体虽然不无道理,但他也忽视了可能存在的另一种情况:单独的名词“筵”也可以作动词“箪”的状语。秦汉典籍中不乏类似的例子,如史记商君列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中的“车裂” 3,汉书霍光传“臣请剑斩之”中的“剑斩” 4,都是工具名词作状语的典型例证。从这个角度考虑,如果作状语的仅仅是“筵”而不是“以筵”,那么王说是否就合理了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以”的判断。若“

7、以”作介词,则“索菱茅以筵尊兮”实为”索黄茅以(之)筵等兮”,省略的“之”指代“夏茅”,这样一来,“夏茅”就与表示工具的“筵”相矛盾(1)。若“以”作连词,则同于“乘骐骥以驰骋兮”中的“以“,表顺下相承之义。依王说,“算”可兼指“折竹”和“结草”两种占卜方式,但状语“筵”已经限制了 “等”在此处只能表“折竹以卜”的含义,与“索夏茅”无法构成顺承关系。所以不管王逸是否真的把该句理解为连动结构,他的说法都有失偏颇。(二)“箍尊”合释为名词“折竹”说该观点以颜师古为代表,也是学界的主流观点。汉书扬雄传引反离骚“又勤索彼黄茅”句,孟康日:离骚云索董茅以筵箪。”颜师古注:“索,求也。黄茅,灵草也。筵箪,

8、折竹,所用卜也。” 5颜师古认为“箍尊”为名词“折竹”,不需要分释。颜说被汪暖、戴震所继承,汪暖云:“筵等即今签挺校杯之类。摘草为卜,抽签掷校,至今尚有其法,皆巫祝之事也。” 6又云:“即取菱茅而占之,又取筵箪而占之,再三反复,欲其审也。”戴震云:“小断竹谓之筵尊。” 7今人游国恩、陈子展、汤炳正、胡念贻、廖序东、熊任望、殷光熹、赵逵夫等也均持此论(2)。戴震和游国恩皆将“以”释为连词“与“,那么依其所见,“索董茅以筵等兮”整个句子为动宾结构,“菱茅”和“筵箪”两个名词并列共同充当动词“索”的宾语。该情况即便是在所有楚辞作品中都十分特殊。首先,据廖序东统计,“以”字作连词可分为四种类型,而连接

9、两个并列的名词的仅有一例“索夏茅以箍等兮” 2133-141,孤证难立,这使得“筵等”为名词的说服力大大降低。其次,若“以”连接两个并列名词,则“索夏茅以筵等兮”可通过层次分析法分为两层,即“索+ (黄茅+箍等)”,“以”属于第二层。这种情况在离骚其他“以“字句中也是很少见的。例如与“索釐茅以箍等兮相近的“驷玉虬以乘翳兮”,两句在结构上都是“动词+名词+以+并列成分”,但后者中的“以”显然属于第一层。再次,屈作中存在较多一般动词领起的“以”字句,无论“以”字在这些句子中或作介词还是作连词,句首动词的作用范围仅限于与其相接的名词,并不与“以”字之后的部分在意义上存在牵连。如“矫菌桂以纫惠兮”,以

10、”为介词,“矫”的对象是“菌桂”,“纫意”所使用的工具则为经“矫”过的“菌桂”,与“矫”这一动作没有关系。而“索董茅以筵第兮”中动词“索”却与“以”后的部分不仅语义关联,且直接构成动宾结构。以上特殊之处表明,从颜师古到游国恩所支持的“箍箪”合释为名词“折竹”说仍包含一些疑点,需作进一步的考量。(三)“筵等”分释为“直竹茎”和“圆竹格”说该观点以方以智为代表。他先引说文“孽,筵也,罐丝莞也”,据“孳车,即纺车”推断“筵”是纺车上的“小莞”。又以急就中有“樽情裨槛”得出了 “樽与尊通,竹木异耳”,“其实等圆竹器也”的结论。并认为“索黄茅以筵箪兮”之所以“并举而言”,是因为“筵为直竹茎,箪为圆竹格”

11、 o他还从语音角度切入,提出六书故中“音箪为徒官切”,正与此合” o言其“以竹片围编而成,或以笞,或以圈,皆是也” 8。方以智不但能够注意到字义之间的“同义互训”,从说文中发现“草”与“箍”存在的联系,还敏锐地捕捉到其他典籍中的异文现象,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间接材料”的研究方法。虽然方以智对“筵尊”研究创新颇多,但其观点本质上还是不脱前人窠臼。因为不管“筵等”合释为“折竹”还是分释为“直竹茎”和“圆竹格”,他和颜师古等人一样,都认为“筵等”是名词。这样,上文所论述的颜师古“折竹”说衍生的诸多疑点同样存在于方说中,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地解决。合理地回答“筵等”的词性问题是讨论其词义的大前提,如果舍弃了

12、这一点,结论必定难以稳如磐石。方说虽有维漏,不可否认的是其对“筵等”别具一格的注解仍具有较高的可供参证的学术价值。(四)“筵”为“折竹占”,“等”为“结草占”说该观点以李陈玉为代表。他认为:“筵,是折竹为占;等,是结草为占。等法至今不传;等即楚人所谓茅卦,今民间犹往往用之。索董茅则是问尊,而并言筵者,犹言筮者动曰卜筮也。” 9李陈玉的看法可以提炼为三个要点:其一,“箍”和“等,都是动词。其二,“筵”和“等”俱为“卜”义,不同之处体现在使用工具的差异上:“筵”用折竹,而“等”以结草。其三,“等”即茅卦,虽然“黄茅和筵没有关系,但离骚之所以揩筵和尊并称,是因为其与“卜筮”相类,属古汉语语法中“同义

13、词连用” 一种。李说把“筵”和“等”作为动词,从语法角度看的确比颜师古和方以智的“筵等”为名词说更具说服力。离骚中不乏“以”字后两个相近动词连用的例子,如“忽驰鹫以追逐兮”。但把“算”与“结草”联系起来不符合客观事实。首先,“尊”字在如今本楚辞中作“箪”,从竹而非御,王逸和洪兴祖都没有提到其他异文。其次,“等”及由“事”引申出来的新字中为有“尊”与草相关,但该字同“疏”,没有“卜”义。王逸章句中注曰楚人名结草折竹以卜日等”,李陈玉很可能注意到了 “夏茅”与“筵等”部首的不匹配,但又拘于王说,坚持该句中涵盖“结草”和“折竹”二法,所以才“强为之”,将“矮尊”分释为两个动词,以达到既与句义相合、又

14、不悖王说的目的。虽然古汉语语法中确有不少同义词连用的例子,但在没有足够多的证据可以证明“等”与“结草”之间存在联系之前,谨防张冠李戴的错误还是有必要的。“筵箪”古注诸说虽然不能够使人完全信服,但正是前人对真理孜孜不倦、永无止息的探索求实,为当代楚辞研究创立了高远的视野和广阔的学术研究空间。二、“挺拎”说考论与“闻刘之争”提供的新思路有关“筵箪”的讨论,在当代楚辞研究中也从未止息,最具代表性的是闻一多提出的“箍等”即“挺拉”说。闻说不拘成见,着眼于探寻离骚异文,推断“筵等”实际上是一声之转,相较于方以智的“因声求义”更进一步利用“声训”考证本字的研究方法。但因假设大胆、思维跳跃,“挺拉”说招致了一些批评,其相关问题也引发了闻一多和刘永济有关“命灵氛为余占之”中“占”是否可以替换为“卜”的论争。(一)闻一多“挺拎”说考论闻一多针对“筵尊”的含义提出了一些大胆的假设。首先,他列举玉烛宝典艺文类聚及五百家注韩集中存在所引“筵尊”作“筵尊”的情况,说明“菱尊”可能是“筵尊”在其他离骚版本中的异文。又以汉书扬雄传和后汉书方术传序中关于“筵等”注文中均无“结草”二字证明“筵箪”和“筵尊”两个版本并存的观点。其次,举归藏本筮篇“蓍末大于本为上吉” 一段,认为“古卜筮之具或用竹,或用草”。据“索魂茅”可以确定占卜工具是草,再结合“筵等”从竹而异文“菱尊”从押,得出“莲尊”应是本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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