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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法2017)70号)X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X办发(2018)32号)以及国管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3)26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管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40号)有关要求,为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有序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
2、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二、登记范围实行权属统一登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范围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占用、使用或者可以确定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党政机关本级的技术业务用房以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三、权属主体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简称“办公用房权属“)应当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并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标记使用单位。四
3、、组织领导建立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联席会议机制,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参与,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筹备联席会议,落实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制定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沟通、跟踪协调、权属接收和资料归档,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实施;财政部门协助本级权属登记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统筹做好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经费保障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流程,协调指导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办理权属登记;住建部门负责协调城建档案部门,查询历史资料,针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
4、配合实施;税务部门负责办理免税手续。权属登记范围内的各单位履行本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权属纠纷,并负责权属登记前要件办理工作。五、工作步骤(一)摸底分类(2023年8月底前)。对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实行权属统一登记范围内的技术业务用房)权属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办公用房的形成过程、权属登记情况以及相关资料存档情况。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列出明细清单递交本级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二)动员部署(2023年8月底前)。召开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
5、,提出工作要求,印发XX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三)统一登记(2023年8月-2024年6月)。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状,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批分类、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有效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1具备权属统一登记条件的办公用房(办理权属统一登记手续齐全的),市直党政机关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向原产权单位出具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书面通知。(1)已登记的办公用房,原产权单位按不动产登记程序将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如涉及不动产变更事项,还需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2)未登记的办公用房,原产权单位提供不动产首次登记
6、要求的要件资料,按不动产登记程序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2,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办公用房,由使用单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3 .暂不具备统一登记条件的办公用房(手续资料不全或存在权属纠纷等情况的),原产权单位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补办要件资料,妥善处理权属纠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待相关办公用房具备办理权属统一登记条件后,再向原产权单位出具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书面通知。原产权单位按照不动产登记程序,提交相关要件资料,完成权属统一登记。4 .对于1986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建
7、成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来源资料缺失的,宗地经确认四至范围清晰、面积准确,房屋经鉴定符合安全质量等要求,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具具结书,公告3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权登记。(四)签订协议(2023年8月-2024年12月)。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名下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办公用房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五)建档管理(2025年1月-2025年6月)。按照“办理一个、归档一个”的要求,收集办公用房权属数据资料,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档案资料库,定期复核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情况,同步加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信息化管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动态信息管理系
8、统。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房产的电子和纸质(复印件)档案资料。(六)总结上报(2025年6月-2025年12月)。收集和总结权属统一登记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上报部门报告。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高效管理和保障办公用房的基础和支撑。全市党政机关要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提高对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市党政机关要明确任
9、务,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准确把握时间任务节点,按要求落实清查、报送、移交等工作。对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要件资料不全的,要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完善手续,补办要件资料,确保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平稳高效推进。(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全市党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摸底本单位所属办公用房权属情况,仔细梳理权属统一登记要件资料、如实上报有关情况,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将定期联合开展督查检查,通报相关工作进展,对在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中,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慢作为、不作为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