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87682 上传时间:2023-02-20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4.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docx(2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行为,加强质疑处理工作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公正、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竞价、预选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参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二、提出质疑的条件供

2、应商对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并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三)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3、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五)质疑供应商应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质疑”窗口一次性提交全部质疑材料,不得随意修改或补充;如平台出现故障,导致质疑供应商不能如期上传质疑函或其他材料,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交质疑函或其他材

4、料。三、质疑处理的基本原则(一)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中心质疑受理和答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三)采购中心应当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公开答复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接受社会监督。(四)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质疑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质疑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U!I、质疑处理的责任主体采购中心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受理、答复的责任主体,由采购中心绩效监督处具体

5、承办,其他有关处(室)协助办理。五、质疑受理的工作程序采购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质疑处理经办人(以下简称经办人)应当依据本规范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进行全面审核,确认质疑函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和本规范规定,并通过平台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通过平台提交质疑函的,经审核,质疑函符合受理条件,质疑函上传、签收时间即为质疑受理时间。经办人应当在质疑受理1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质疑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正式受理时间;2、需要限期提供的说明、澄清事项或补正材料;3、质疑答复期限;4、质疑处理的其他事项。

6、(二)质疑函内容存在缺失或遗漏,可以进行补充或说明的,应向质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补充质疑材料通知书,通知中应载明质疑供应商提交补充材料的内容和时限,明确规定逾期不予接收。(三)质疑受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质疑,向质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质疑不予受理告知书:1、提交的质疑函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及本规范规定的2、提出的质疑事项超出采购人委托事项范围的;3、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六、质疑处理的工作程序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一)经办人受理质疑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向被质疑人和其他与质疑事项有

7、关的当事人发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通知书及质疑函副本,被质疑人和其他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正式受理时间;2、质疑函副本3、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告知采购人及有关当事人暂停采购活动;4、需要被质疑人和其他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作出说明的事项,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5、质疑答复的期限。(二)经办人应根据质疑事项所涉及的事项,收集、整理有关文件和资料,为原评委会复审提供相关素材。(三)根据复审工作的需要,经办人应协调中心有关处(室),做好质疑

8、复审所需场所、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复审工作。(四)在质疑处理期间,根据需要组织原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评委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复审的,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详细阅读质疑函及有关材料,逐项、逐条复审质疑事项,对相关事实进行确认,指定专人做好记录;2、质疑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出具书面形式的复审意见并签字确认,将书面复审意见上传至平台,存档

9、备查。原评委会复审意见不统一,应现场采取票决的方式产生复审结论,专家保留意见未详细列明的,应视为放弃继续说明的权利。4、如出现专家复审意见与采购人意见存在较大争议或遇到无法界定的问题,或采购中心认为原评委会复审意见明显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质疑经办人应建议召开中心专题会进行研究讨论,必要时应向采购办书面报告。(四)采购中心应根据原评委会出具的复审意见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事实,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2、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

10、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经办人起草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经有关处(室)会签并履行审批程序后,以采购中心红头文件形式加盖业务专用章,由绩效监督处通过平台向质疑供应商及有关当事人发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并同时上网发布。质疑答复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对质疑答复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相关知情人

11、应当保密。(六)无效质疑的,通知有关当事人恢复政府采购活动;有效质疑导致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改变的,经采购评审处负责人、主管主任会签后,报主任审批;由经办人负责“关于XXX项目质疑处理情况的报告”,报省财政厅采购办备案。七、质疑撤销采购中心受理质疑后,质疑供应商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八、对质疑结果的处理(一)质疑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质疑供应商在二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扣减5分的限制或给予最后报价加价10%的限制:1、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

12、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4、采购中心对质疑事项已经作出答复,原质疑人仍继续重复进行质疑,严重干扰或者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二)有效质疑的,应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追究被质疑人和其他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九、附则(一)本规范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2017年3月发布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过程和结果质疑处理操作规范同时废止。11附件:(模版)1、质疑须知2、政府采购质疑函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政府采购质疑答复通知书5、政府采购补充质疑材料通知书6、政府采

13、购质疑受理通知书7、政府采购质疑不予受理通知书8、质疑撤销申请9、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附件一:质疑须知xxxx(质疑人):请认真详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并于阅读后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应按照本须知要求上传质疑材料,如未能遵守本须知,产生的后果由你公司承担。1、为防止你公司错过质疑提交期限,请在法定的质疑受理时限内上传质疑材料。2、为保障你公司合法权益,杜绝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提交的质疑材料应具备授权书,以代表你公司立场。3、为保证质疑处理的合法、公正,你公司所提交的质疑材料中必须具备确切的证明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质疑处理仅限于查证,举证是你公司法定的权利和义务。4、为保证质疑处理工作的效

14、率及严肃性,在上传质疑材料时,你公司可对未提交的质疑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以确保所述质疑事项清晰、完整;质疑材料一经正式提交,将无法再做任何修改或补充;在质疑正式受理前,你公司可以选择撤销质疑,并签署撤销质疑申请书后将书面材料递交我中心。5、为保证质疑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处理质疑过程中,若需要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时,你公司应按时提供相关材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年 月日13附件二:15政府采购质疑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本供应商认为XXXX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活动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特提出书面质疑:一、具体质疑事项:1 .2 o二、质疑请求和主张:三、事实依据、理由(事实陈述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请贵中心尽快处理为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邮编:电子邮箱:地址:电话:电话:传真:年 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本人 系(质疑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其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项目编号为sc号,向贵中心提出质疑,其有权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做出相应决定。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