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财务舞弊与投诉举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财务舞弊与投诉举报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反财务舞弊与投诉举报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加强财务舞弊防范与治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财务舞弊的界定。本制度所指的财务舞弊主要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相关人员通过舞弊行为获得非法的利益。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第2章财务舞弊内容及方式第4条利用伪造与虚构进行财务舞弊。1 .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匿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虚开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第6条利用计算机舞弊。盗用公司计
2、算机密码进行隐蔽的程序修改或暗藏程序,扰乱计算机程序,使其达到不法目的。第7条关联方交易舞弊。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不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第8条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折旧方法、收入费用确认方法及选用不当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等。第9条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公司相关人员利用会计报表项目掩饰交易或事实真相,或者在报表附注中不完全披露交易真相。第10条财务部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在从事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时,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其他舞弊行为。第11条公司有关人员授意、指使、强令
3、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第12条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在财务方面的其他不当行为。第3章投诉举报及处理程序第13条公司启用反财务舞弊投诉举报电子邮箱:XXXXXX;启动反财务舞弊投诉举报匿名热线:XXXo第14条反财务舞弊投诉举报邮箱及匿名热线对公司内外公布,接受来自公司内部员工及与公司有相关联供应商/代理公司/固定客户的投诉、举报,并配置专人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妥善的记录及保管。相关人员收到举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举报材料转交至受理部门。第15条投诉、举报的案件,按照被投诉人或被举报人在公司的岗位,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由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直接调查处理,并经公司董事会及其审
4、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处理。公司中层以上(含)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直接调查处理。第16条公司对任何投诉、举报,均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投诉人或举报人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1 .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2 .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部门、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部门和员工。3 .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4 .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严日。第4章附则第17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权属董事会办公室,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补充完善。第18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