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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本细则(试行)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包括新开工和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单位成立工程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2、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工作,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覆盖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全过程。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牵头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在职责范围内识别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提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协助、配合建设单位指导、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和实施情况。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应当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3、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建立教育培训、日常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协调管控施工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对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施工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企业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第六条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
4、作承担监理责任,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工作制度,将相应监理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对危大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监理项目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依规不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项目,本细则中规定的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负责。第三章风险分级管控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风险普查结果,梳理编制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清单,按照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管控措施。风险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划划分为四个级别,风险分级/风险标识相应划分为A/红色、B/橙色、C/黄色、D/蓝色。1 .一级风险(重大风险
5、):作业过程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可能引发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2 .二级风险(较大风险):作业过程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可能引发重伤及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3 .三级风险(一般风险):作业过程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可能引发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4 .四级风险(低风险):作业过程存在较低安全风险,可能引发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第八条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应当包括下列因素:(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三)建筑施工周边环境、极端恶劣天气及其引发的自然灾害,与施工作业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四)从业人员
6、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全面掌握所承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状况,建立企业施工安全风险源识别管控总清单库并动态更新,由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供各施工项目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时使用。第十条施工项目部应当按照施工单位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应当采取科学、合理、适用的评估技术,汇总形成本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施工单位安
7、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通过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项目部负责人应当签章确认。不同风险源范围可参考附件1。第十一条一级风险、二级风险由施工单位制定危大(风险源)工程管控方案,并由项目部实施。施工单位对风险管控监督指导。管控包含以下措施:1 .开工前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危险源公示;2 .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专家论证和实施;3 .专项方案实施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4 .专项方案实施时,施工单位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进行督导;5,危大工程关键验收节点实行举牌验收制度,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
8、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6 .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7 .监理单位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督,未经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行为,监理单位依法要求整改或暂停施工;8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专业监测单位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管控措施;9 .危大工程施工完成,进入下一道工序前应通知属地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运用远程视频或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10 .恶劣气候或特殊条件下,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按照二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停止施工。第十二条三级风险由施
9、工项目部制定危大(风险源)工程管控方案,并由项目部实施。施工单位对风险管控监督指导。管控包含以下措施:1 .开工前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危险源公示;2 .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实施;3 .专项方案实施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4 .专项方案实施时,施工单位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进行督导;5 .危大工程关键验收节点实行举牌验收制度,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6 .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7 .监理单位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督,未
10、经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行为,监理单位依法要求整改或暂停施工;8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专业监测单位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管控措施;9 .恶劣气候或特殊条件下,对风险等级低于三级的按照三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停止施工。第十三条四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指导施工班组实施。管控应包含以下措施:1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一般风险管控措施;2 .施工前项目部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 .作业时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查。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第十四条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按照风险管控措施,对涉及风险源工程节点进行持续排查
11、;2,发现风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上报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监理单位(一级风险、二级风险还应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如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措施;4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项目部负责风险源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预案。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应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5 .风险源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实施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须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加强巡视检查;6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监理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并签字确认。第十五条四级风险安全隐患
12、排查治理程序:1按照风险管控措施,对涉及风险源工程节点在日常检查巡查中进行排查;2 .发现风险源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上报至项目部;3 .施工班组负责风险隐患整改治理工作,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预案;4 .风险源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实施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指导;5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6,监理单位应加强风险源的巡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对标对表限期整改。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明确告知作业人员施工现场风险源分布、分级情况和应对措施,确保作业人
13、员了解掌握隐患排查、处置、整改流程。第十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实施整改记录应单独建档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各级住建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监管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单位开展风险分别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及时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同时,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暂时停止施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九
14、条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第二十条工程参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等行为的,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处理,详见附件2。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施工现场风险源分级表(参考示例)序号风险危险程度风险分级/风险标识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级风险(重大风险)A/红色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2.水下作业工程
15、。二级风险(较大风险)B/橙色1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3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序号风险危险程度风险分级/风险标识分部分项工程范围4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5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6 .起重量30O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On1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O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7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8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9 .提升高度在15O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10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序号风险危险程度风险分级/风险标识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I1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12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