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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使家长全面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充分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形成家校共育合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成效,成立潍坊文华国际学校家长委员会。第二条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指导下,协助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谐统一,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每一名在读学生的家长是家长委员会的自然会员,由家长民主推选代表组成家委会核心成员,代表其履行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家长代表由热心教育事业、
2、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较丰富家庭教育经验的家长组成。文华家长委员会由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校级家长委员会三个层级组成。第四条班级家委会由全班家长推选组成,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在班级会长推选的基础上,由年级研究决定,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般为每班1名。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推荐、学校审核、公开竞聘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一般为每年级56名。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名誉会长1-2名、会长1名、常务委员915名,成员若干名,原则上每年级35名组成。第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任期一年,除特殊情况,换届在每年11月进行,学生转学或成员未履行职责视为自动退出,在全体家长委
3、员会成员会议通报后,按第四条递补。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宣传新时期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与学校共同在全体家长中树立孩子成长需要“家校合育”,教师和家长是“合作伙伴”的理念。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参与者。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前的论证工作,必要情况下可列席学校的有关会议。第九条应带头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重大教育活动,为学校活动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学校办学质量的评议者。积极参加学校开放日,配合学校开展对学生的各种教育活动,如主题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积极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探索和实
4、践,做学校课程改革的合作者,支持学校开展有益的教学改革和创新,支持并鼓励年轻教师的发展。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学校声誉的维护者。广泛收集学生家长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协调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社会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架起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桥梁,做家校沟通的协调者。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学校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应充分挖掘家长和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的发展。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家长群体中的优秀者。努力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提高“参教议教”能力,带头当好学校客座教师,做家长课程开设的带头者,提高全体家长的育人水平。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学校
5、师德建设的监督者,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如收费、招生、教师行为等等),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参加学校家长委员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反馈并监督完善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列席学校教工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以及协调家长与学校关系的义务。第十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主动关心学校发展,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拓宽家庭、学校、社会的联系渠道,解决学校的办学困难,增强学校办学活力的义务。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3次全体会议。成员有每学期至少2次书面向学校反馈意见和建议的义务。第二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发动学生家长每学年为学校办1-2件实事,解决教育教学活动难题的义务。第二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每学年初、学年末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情况总结和参与学校规划制定、重大政策制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公布后实施,解释权属家长委员会。第二十四条家长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学西楼一楼家校合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