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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课程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3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3)3号)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20XX)5号)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基(202X)29号)XX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X教基(202X)3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
2、法和XX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X教基202X)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学校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在校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具体机构如下:1校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和若干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2 .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为副组长,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年段长为成员的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作为学
3、校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并负责将相关资料归类、存档。3 .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学校各学科成立由学科教研组组长任组长、各年级集备组长为副组长,模块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二、模块学习评价内容及要求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采取综合评价的办法,对学生学习过程中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的综合表现、模块水平测试等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项目评价具体要求如下:1修习课时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修习,课程修习的时间记录由授课教师登记,教务处核准建档。”修习课时等第”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未经学校批准,课程模块实际修习时间低于该模块规定学时数六分之五的,视为不合格。评价为不合格的,该课程模块学分不予认定(获得免修资格的除外)。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经学校批准,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4 .修习过程综合表现主要包括学生修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完成作业的情况、参与课堂学习活动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及阶段性测试成绩等。其评价项目、权重分值以及评价细则由各学科教研组、集备组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项目评价由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组成。5 .模块水平测试指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考试考核。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
5、、体育与健康学习领域中的必修和选修I模块的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进行测试(满分为IOO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研究性学习评定须以研究报告、项目作品、研究性学习资料袋等形式呈现;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评定须有过程性记录和相关证明。选修II的考核,由任课教师制定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后实施。6 .模块综合成绩(1)模块综合成绩评定由修习过程综合表现和模块水平测试两个项目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一般为4:6,各学科也可根据模块特点进行微调。(2)模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其中等级制分为A、B、C、D四
6、级,80分以上为A级,7079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各等级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为:A约占30%、B约占30%.C约占35%、D不超过10%o“修习课时等第”评价结果为合格,且模块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或C级以上者,方能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18学时为1学分)。对于必修模块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合格后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重新补考。三、学分认定程序1 .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任课教师按照XX省高中新课程保障系统中模块学习评价及学分认定的标准,先组织学生进行修习过程综合表现的自评、小组评定,然后由任课教师对
7、每位学生修习过程和模块成绩进行评定,然后进行学分认定,学科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后,于模块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教务处。2 .教务处对学科学分认定小组的评定意见和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告知其原因。学生对学分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提出复议申请,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自接到申请10日内作出决议,并回复申请人。3 .教务处及时向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提交学生学分认定的意见,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确认后,教务处从XX省高中新课程保障系统中导出学生成绩信息,并打印学生模块修习成绩学分报告单,经教务处审核盖印后,发至学生,并将学生
8、模块综合成绩与学分记录在省高中新课程保障系统中给予存档。四、学分管理和其他说明1 .学校设立学生学分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学生学分认定相关材料,逐步在网络上建立学分登记及查询系统,为教师、学生登记学分或查询学分提供方便。2 .合格学分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按照规定,高中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取得144个学分,其中必修116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区实践6学分);选修在28学分以上(其中选择性必修及选修至少获得6个学分),方可准予毕业。3 .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