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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投资控制监理规划1、工程概况22、投资控制目的23、控制工作程序图34、投资控制目的计划45、投资控制工作计划4二、投资控制监理细则1、工程计量控制52、工程结算控制63、工程变更控制94、工程索赔控制135、投资控制分析17一、投资控制监理规划1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1.2 建设单位:1.3 监理单位:14施工单位:15建设地点:16构造类型:1.7计划工程总投资:18计划动工工期:1.9计划竣工日期:110工程总工期:刘集国土资源所办公楼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征询有限企业通州建总徐州市铜山区刘集框架剪力墙构造130万元2023年7月1日2023年2月1日1I
2、1协议质量等级:合格210日历天112工程现场条件和特点:略2 .投资控制目的将本工程的投资控制在施工协议的范围(130万元)内并努力节省投资。3 .控制工作程序图否4.投资控制目的计划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目B值)有分析产生偏差B原因,采用纠偏措施事先分析多种产生偏差的原因决策,采用防止措施5.投资控制工作计划二、投资控制监理细则1.工程计量控制11工程计量控制程序不合格承包人自检总监办审批12工程计量控制措施:均摊法、凭据法、估价法、断面法、图纸法、分解计量法。1. 3工程计量控制措施13.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1.3.2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
3、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毕工程量。1.3.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算,必要是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1. 3.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措施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13.5对某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2.工程结算控制2.1 工程结算协议规定1. 1.1实行工程预付款日勺,双方应在本协议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动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2. 1.2在确认计量成果后10天内,承包
4、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期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3. 13分包协议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协议价款、协议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和其他约定的追加协议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4. 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规定付款日勺告知。5. 1.5承包人不按分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2工程结算控制程序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2. 3工程结算控制措施1. 3.1应规定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协
5、议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2. 3.2应规定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同意后十天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将协议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和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3. 3.3应审核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对应工程款支付计划。4. 3.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日勺功能规定、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价款或计算价款的I原则、措施。5. 3.5应对工程协议价中政策容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积极控制。6. 3.6应根据施工协议有关条款、施工图纸
6、,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并制定防备性对策。7. 3.7应常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状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提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8. 3.8应严格执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规定。9. 3.9通过工作联络单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提议2. 4工程结算控制重点和难点1. 4.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2. 4.2监理工程师应和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
7、。3. 4.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4. 4.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和时按协议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结算有关事项。3.工程变更控制3.1 工程变更协议规定3.1.1 分包人应根据如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改)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1)工程师根据总包协议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告知分包人;(2)除上述(1)项以外的I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3.1.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受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I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受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告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
8、该直接指令日勺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有关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3.1.3 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确实定应按照总包协议的对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日勺汇报,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协议价款。5. 1.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汇报,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和协议价款的变更。3.1.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汇报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合法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汇报已被确认。3. 2工程变更控制程序建设单位予以签认3. 3工程变更控制措施3. 31采用协议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采用协议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
9、有几种状况:(1)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2)间接套用,即根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3)部分套用,即根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4. 3.2协商单价和价格协商单价和价格是基于协议中没有或者有但不适合的状况而采用的一种措施。3.4.工程变更控制重点和难点从项目的特点来看工程成本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多变性和其生产过程的单一性、不可逆性,带来了工程管理较大的风险和特殊性。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复杂的系统,由人员、技术资源、时间、空间和信息等多种要素构成,成本控制不单是费用管理问题,而是经济技术和管理的综合问题:如技术人员总体素质、施工组织水平、工期控
10、制、质量与安全、材料消耗等。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还受到系统外部的影响,如工程变更、通货膨胀,能源供应、交通、气候环境、地质条件等的影响,这些原因均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成本构成。因此,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目日勺在约定的条件下实现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投资控制工作应渗透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中建设工程在实行阶段的投资控制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在许多人脑海里大概仅仅就是支付点进度款,承认工程量等这种简朴的工作认识上,笔者认为真正意义的投资控制应包括如下内容:(1)施工协议所包括的对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内容审查和确定。(2)施工组织设计所涉和I向有关费用的审查和确定。(3)发生不可
11、抗力的风险原因时,要和时从投资高度确定增减投资额,以便确定投资控制的基础。(4)在发生重大日勺设计变更和基础工程出现不可预见日勺状况时,对新的方案和措施和产生的工程费用应和时进行确认和控制。(5)加强设计变更控制,无论是总价协议,单价协议还是成本加酬金协议,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防止地使工程造价和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在变更审批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检查变更的理由、根据,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状况,确认变更不会从主线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和投资目的。(6)严禁工程变更内容在未得到确认前,即已施工导致既成事实。对工程变更应做到事前把关,积极监控,规范操作。规避无效监理签证给业主带来的额外支出的风
12、险a.协议协议书中,有关设计变更、索赔、工程价款增减等有关条款应尽量详实,对工程价款增减成立的条件,办理的程序、工程结算中报价与审核价之间差距幅度都应予以明确日勺界定。由于造价征询机构收费有时是按核减量的比例来计取日勺,若施工单位申报的竣工结算水份越多,核减量就越大,则业主支出的征询费用就越多,给业主带来新的)额外支出。因此,应在施工协议中增长竣工结算核减量的比例,规定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不根据实际而编纂的行为,要予以一定经济惩罚。b.在监理协议中明确业主与监理责、权、利。明确因监理方面原因导致工程造价不合理增长的应有监理方赔偿的责任。c.聘任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由于造价征询
13、单位长期从事工程造价征询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人才,可以在变更事项发生之前或发生之时,控制不合理或不必要日勺支出,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变更控制是工程实行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应当采用有效E向防止措施,做到积极控制、事前控制,不停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为保证投资效益奠定基础。5. 工程索赔控制5.1 工程索赔协议规定4.1.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法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4.1.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和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状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
14、分包人不能和时得到协议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协议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4.1.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碰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协议可以索赔的状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协议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规定。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汇报后21天内予以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规定深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对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协议的规定和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汇报,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和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日勺索赔汇报予以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汇报已经得到同意。4.1.4承包人根据总包协议的约定向工程
15、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告知或其他资料,规定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状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有关告知或其他资料以和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协议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和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协议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日勺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日勺索赔款项中合适比例的部分。4. 2工程索赔控制程序费用索赔事件发生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费用索赔意向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4. 3工程索赔控制措施4. 3.1加强对导致索赔原因的预测和防备。5. 3.2通过有力日勺协议管理防止或减少干扰事件的发生。6. 3.3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