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验收监测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验收监测报告.docx(6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120160926043项目名称: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委托单位:梁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2月目录IttW12Ift收监测依据及W侨标准32.1 相关法律法规322相关技术文件33验收监测落围及工田54环境影看评价主要结论及建设64.1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结论642环境项量现状评价结论74.3 环境影响讦价结论844公众参与调杳结论94.5 环评结婚105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京见116”收监评价标值“7工程建设基本情尻调查157工程的基本情尻157.2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横158环境保护措篇落实情况调查218不目
2、三同时”情况调查218.2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2283篇工期及试运誉期环境影响窗查分析239验收监,内容及分析方法249.1 验收II测期间的工况249.2 竣工“收监费内容249.3 3竣工”收监制分析方法2594检冽及消试条件2695竣工验收布点图2610验收监潴结果、分析、评价、质控网及质量保证2610,废水监制结果27102废气监商结果33103嗪声监测结果36104质量控制和周量保证36H验收调查目的及内容38I11验收调查目的382收收H杳内容3812.1 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112.2 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4112.3 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情况42124项目环讦报告书中环境保护
3、指越落实情况及效果调查4312.5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查4713公众意见调查与分析5113.1 调查目的5113.2 调查内容5113.3 查的对象与范圉5113.4 调查的方式5113.5 调查结果统计5113.6 6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分析5413.7 7公众意见调查小站5414竣工验收监冽结论5514.1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55M.2工程变更情况及“三同时”调杳结论5514.3 试运行期环境影响调查分析结婚5614.4 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点监制结论5614.5 环境管理调查结论5614.6 公众调查结论5714.7 综合结论5714.8 要求与建谀571前言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
4、理工程是由梁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建设;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以西的原梁河至盈江公路8Km处北侧,填埋场地形属沟谷型,为了便于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填埋场内地面在开工前需进行场地平整,平整后的地面最低高程为1182m,坝顶高程为1195m,渗滤液调节池池顶标高1175m,垃圾坝中渗滤液导管管底标高1180m。最终封顶标高1234m,办公区地面标高1169m,道路接点标高1173m,最高标高为1215m。项目工程设计总投资253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3.85万元,占总投资的46.33%。工程建设实际总投资6235.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1万元,占总投资的18.78%。项目于2005年
5、5月20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经省环保局专家组评审通过,以(云环许准(2005)90号)文件批准。2006年5月22日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06501号),2009年6月16日取得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建城2009242号),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1995】5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精神,于2010年3月委托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云
6、南省水利厅于2010年7月16日以云水保(2010)185号文下达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项目开工时间:2009年5月31日。工程完工时间:2011年6月6日。验收情况:2011年7月5日完成工程质量初步验收,2011年9月23日完成了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土建及防渗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2013年6月26日完成了渗滤液处理站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云南省水利厅于2014年8月29日在梁河县主持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合格,并于9月12日下达了云水保许(2014)208号批复文件。施工、监理单位:土建部分:于2009年7月2日由德
7、宏州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大理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于2009年10月23日由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云南铭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防渗部分:于2009年11月30日由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昆明隆升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场库区业务楼等附属工程:于2010年4月30口由德宏州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大理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渗滤液处理站:于2010年7月30日由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昆明麦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第1
8、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环保法规的要求和规定,我单位于2016年11月13日14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项目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和调查情况及查阅有关技术资料,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监测依据及评价标准2.1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20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
9、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2 相关技术文件(1) 云南省环境科技开发中心编制的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409号);(2)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环许准(2005)90号);(2)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试运行的批复(德环发(2012)89);(3)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许梁河县垃圾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保许(2014)208号);(4)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06)501号);(5) 德宏
10、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批复(德环监(2012)45)O(6) 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意见(德环监(2013)73)。(8) 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污水排放执行二级标准。(9)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1)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二级标准。(1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1、GB123482008)二类标准。(1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79-2001)标准。(1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3验收监测范围及工况验收监测范围: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测工况: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正常投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80%以上,项目防渗、渗滤液及导排、环场截洪沟、垃圾坝、填埋气体导排、渗滤液调节池、埋机械、污染监测井、监测化验设备等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50吨。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及建议4.1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结论1、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12、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因此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结论梁河县城建和环境保护局会同土地、林业、农业、卫生等部门预选了老沙坝后山凹1号、2号场址、现有垃圾裸堆场场址和红砖厂西侧侵蚀沟四个场址进行比选。可研报告从工程和环境角度对四个备选场址进行了优选,最终确定了垃圾填埋场在红砖厂西侧侵蚀沟建设。建设方委托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勘察分院完成了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初步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现对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本评价的分析预测结果,就垃圾填埋场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如下:(1)与相关规划的关系按照梁河县城市总规,
13、县城西部的发展方向至老山寨一带,即城市向西扩展1.5Km后就不再向西发展。垃圾填埋场选址不在城市总规发展范围内,距最近的城市规则范围西部红线有4.0km,因此垃圾填埋场的选址不会影响县城总规的实施,符合城市总规要求。梁河县生活饮用水源位于县城以东,而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以西,从垃圾填埋与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位置分析,不会影响县城的饮用水源,选址符合饮用水总源的保护规划。梁河县的农业、林业规划均未涉及到垃圾填埋场场址。垃圾填埋场的选址符合梁河县的相关规划。(2)与人畜层栖点和风向的关系距垃圾填埋场最近的人畜居栖点为麻栗坝村,距离1200m,此外附近无其他村庄,经本评价实地调查,垃圾填埋场周围也无其它居
14、住散户,符合垃圾填埋场与人畜居栖点距离大于500m的规定。梁河县城区域场盛行西南风,县城位于垃圾填埋场的正东面,属于侧下风向,但因距县城规划范围最终距垃圾填埋场最近可以保持4.0km,恶臭气体不会污染梁河县城。麻栗坝村位于填埋场正南面,距离100Om以上,因村庄位于侧上风向和距离较大,恶臭气体不会污染麻栗坝村。(3)与环境敏感区域的关系垃圾填埋场及周围地区不属于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也无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周围人口稀少,主要为林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域,符合标准的选址要求。(4)场址的地质条件地质勘察表明,场址不属于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活动的坍塌地带、地
15、下水蕴矿带、断裂带,也不属于石灰坑和溶岩洞区。场区的粘土层深厚,地形条件宜建垃圾填埋场。3、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垃圾填埋场目前的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且植被覆盖率高,林木茂密,对水土保十分有利。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将破坏植被,增加水土流失,占用林地。从土地利用角度分析,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从工程内容分析,垃圾填埋场占地不属于土地的永久占用,使用期为14年。在使用期结束后进行封场,封场后场地可以作为林地使用,也可以进行覆土复种,因此垃圾场填埋的建设只是暂时改变土地的利用方式,最终将恢复为林地或耕地。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是暂时的,从土地利用角度分析,选址合理。4.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项目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以西的原梁河至盈江公路8Km处北侧(1)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结论项目属于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为城乡结合区域,无大的空气污染源,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预计项目所在区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