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为进一步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宜阳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车辆及行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各行其道,自觉维护和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警指挥。二、车辆应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行驶,车辆、行人通过灯控路口时,应当按信号指示通行;机动车经过路口路段时,注意观察,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三、所有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交通、文明交通,坚决抵制“十个严禁”行为。1、严禁行人闯红灯
2、、乱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2、严禁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等待,严禁非机动车违法加装遮阳棚(伞);3、严禁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严禁电动车不悬挂号牌上路行驶;4、严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逆行、随意停车、掉头、越线行驶、开车打手机、车窗抛物等;5、严禁电动车、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在红旗路、兴宜路、兴宜大道、人民路、骏马大道、锦屏路、李贺大道、创业大道、洛宜快速通道等具备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通行条件的道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6、严禁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7、严禁飙车;8、严禁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9、严禁乱停乱放,机动车要按位、按向规范停放,严禁
3、在停车泊位以外停放;10、严禁工程机械车、“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对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机动车、非机动车强制拖离;四、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按照“七个一律”的要求予以严厉查处。1、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2、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收缴;3、依法应当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或吊销;4、依法应当罚款的一律罚款;5、依法应当记分的一律记分;6、对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一律行政拘留;7、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一律加大处罚力度,做到违停必罚、占道必拖;对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