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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规范性引用文献错误!未定义书签。3缩略语错误!未定义书签。4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4.1 月日勺与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土地分类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比例尺错误!未定义书签。4.4 数学基础错误!未定义书签。4.5 基础调查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4.6 环节错误!未定义书签。4.7 计量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5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确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1 界线来源错误!未定义书签。5.2 调查界线口勺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5.3 控制面积错误!未定义书签。6准备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6.3 开展试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2、。6.4 资料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6.5 仪器、工具和设备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7DOM制作错误!未定义书签。7.1 遥感数据选择错误!未定义书签。7.2 DOM比例尺错误!未定义书签。7.3 DOM精度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7.4 DOM制作错误!未定义书签。8内业信息提取错误!未定义书签。8.1 信息提取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8.2 解译标志建立错误!未定义书签。8.3 信息提取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8.4 信息提取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8.5 变化信息体现错误!未定义书签。8.6 调查底图制作错误!未定义书签。9土地权属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0农村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3、。10.1 调查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10.2 地类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0.3 调查接边错误!未定义书签。10.4 田坎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0.5 图斑举证错误!未定义书签。10.6 面积计算错误!未定义书签。11城镇村内部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调查范围和界线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准备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113地类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2专题用地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2.1 专题用地调查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12.2 耕地细化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2.3 同意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2.4 耕地等别调查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13.
4、2总体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133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专题调查数据库错误!未定义书签。13.4各级数据库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14记录汇总错误!未定义书签。14.1 面积记录错误!未定义书签。14.2 数据汇总错误!未定义书签。15成果核查及数据库质量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5.1 地类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5.2 数据库质量检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6统一时点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16.1 统一时点错误!未定义书签。16.2 重要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16.3 更新措施及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16.4 变更图斑举证错误!未定义书签。16.5 地类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16.6 数据增量更新错
5、误!未定义书签。17.2汇总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18检查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18.1 调查成果检查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18.2 汇总成果检查验收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任务、内容、指标、流程、措施及规定等。本规程合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如下简称三次调查”)。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规程。GBA21010土地运用
6、现实状况分类GBA13989-202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CHzTIoO8-2023基当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TD/T1001-2023地籍调查规程GB/T28407-202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TD/T1016土地运用数据库原则3缩略语下列缩略语合用于本规程。DOM数字正射影像图DEM数字高程模型GIS地理信息系统PDA个人数字助理4总则4.1 目的与任务4.1.1 目的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运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精确的全国土地运用现实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状况,深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记录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
7、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应侧构造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4.1.2 任务4.1.2.1 开展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包括农村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和城镇村内部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查清全国城镇各类土地的运用状况。4.1.2.2 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贯彻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H勺开展补充调查。4开展专题用地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细化调查、同意未建设日勺建设用地调查、耕地等别调查评价等。4.1.2.4 建设各级土地运用数据库,包括建立各级土
8、地调查及专题数据库,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与专题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4.1.2.5 成果汇总,包括数据汇总、成果分析以及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等工作。4.2 土地分类土地分类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如下简称工作分类)以GB/T21010为基础,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3个,详细分类的编码、名称及含义见附录A。为满足集约、节省评价,分类化管理及贯彻耕地保有量目的责任制等需求,对部分地类进行了细化和归并(详细见附录A表A.1)。为满足土地运用总体规划需求,按附录A表A.2归并出都市、建制镇、村庄等。4.3 比例尺4.3.2 农村土地运用现实
9、状况调查不低于1:5000比例尺,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都市城镇结合部,可根据需要采用1:2023或更大比例尺。4.3.3 城镇村内部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采用1:2023比例尺,对于村庄内部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可放宽到1:5000比例尺。4.4 数学基础4.4.2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23国家大地坐标系”。4.4.3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4.4 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农村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各比例尺原则分幅及编号应执行GB/T13989-2023原则,分幅采用国际1:1000000地图分幅原则,各比例尺地形图均按规定的经差和纬差划分,采用经、纬度分
10、幅。图幅编号均以1:1000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措施。1:2023、1:5000比例尺原则分幅图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4.5 基础调查单位完整县级行政辖区。4.6 环节4.6.2 准备工作:包括方案制定、人员培训、资料搜集、仪器设备准备。4.6.3 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及内业信息提取。4.6.4 土地权属调查。4.6.5 农村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4.6.6 城镇村内部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4.6.7 专题用地调查与评价。4.6.8 各级数据库建设。4.6.9 记录汇总4.6.10 成果整顿与分析:包括图件编制、成果分析等。4.6.11 汇报编写。4.6.12 检查
11、验收:包括自检、预检和验收、核查确认等。4.7 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一位小数;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二位小数;面积记录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和亩,公顷保留二位小数,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进位采用四舍五入措施。5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确定调查界线以国界线、零米线和各级行政区界线为基础制作,统一确定各级调查的J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分级提供调查使用。调查界线仅用于面积记录汇总,与之不相符的权属界线予以保留。调查界线采用各主管部门确定的界线。1.1.1 国界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1.1.2 香港和澳门尤其行政区界、台湾省界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1.1.3 陆地(含海岛)与海洋日勺
12、分界线(零米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1.1.4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县(市、区)最新确定的界线。5.2 调查界线的调整县级及县级以上调查界线应继承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县级及县级以上调查界线假如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献,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后方可调整。5.2.1 国界线根据最新勘界资料调整。5.2.2 沿海零米线(含海岛),根据最新海洋基础测绘成果调整。省级根据最新遥感影像,提取新修建人工岸(港口、码头)、围填海造地等沿海陆域界线H勺变化,进行调整。5.2.3 省、市(地)、县级调查界线,根据民政
13、部门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文献调整。因成图精度等客观原因导致调查界线与DoM相对位置产生位移的,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中有关界址的描述与DOM进行调查控制界线的调整,经界线双方同意并提请双方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界线双方如有异议的不得调整。5.2.4 乡(镇)级调查界线,根据县(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文献调整。5.3 控制面积根据调查确定的坐标系、比例尺和调查控制界线,制作原则分幅控制界线图,可按附录D的D.1计算图幅内各区域控制面积。整幅图幅理论面积可按附录D口勺D.1计算,也可从附录D口勺表中查取。破幅面积是以图幅理论面积为控制计算的图幅内本方椭球面面积。根据调查控制界线制作本调
14、查区域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见附录E),计算本调查区域控制面积。调查区域控制面积为本调查区域内所有整幅和坡幅图幅面积之和。6准备工作6.1 制定方案各地根据当地区实际状况,编制当地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方案,重要内容包括调查区基本概况、目的任务、技术路线与工作流程、调查准备工作、内业数据处理、外业实地调查、内业整顿建库、成果质量控制、调查重要成果、计划进度安排、组织实行等。6.2 人员培训在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前,应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调查任务和重要内容、统一调查原则和成果规定、规范作业程序和调查措施、确定调查原则和工作纪律,保证调查工作进度,保证调查成果质量。6.3 开展试点各地根
15、据当地区实际状况,重点针对工作流程、技术措施和规定等方面开展调查试点工作。6.4 资料准备6.4.1 基础调查资料6.4.1.1 界线资料。包括国界线、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行政区域界线等资料。6.4.1.2 遥感资料。近期航空、航天遥感图件和数据等资料。6.4.1.3 基础地理资料。搜集整顿地形图、DEM、地名等基础地理资料。6.4.2 权属调查资料6.4.2.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6.4.2.2 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以外H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6.4.23 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等调查成果。6.4.24 4其他有关资料。6.4.3 地类调查资料。包括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运用图、调查手薄、田坎系数测算原始资料等地类调查有关图件、表格、文本和数据库等。6.4.4 土地管理有关资料。包括基本农田、土地运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改、土地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