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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第
2、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主要领导、及各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兼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兼任。校长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保卫人员为学校安全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区教育局有关科室汇报安全工作情况;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上课期间的安全由上课老师负责;值日教师对其值日时间内发生的安全事件应积极予以配合救护。全校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及保卫科负责具体落实。第六
3、条学校安全工作还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化“军、警、校”共建活动和创“平安文明校园”活动。聘请有关部门领导任兼职法制副校长。第三章宣传教育第七条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教育局及其他行政机关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第八条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集会、活动、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等来进行。在校内醒目处公布火警、匪警、急救、交通事故及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号码,开辟安全教育专栏。第
4、九条要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开展演习和训练,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防暴力侵害、防骗等安全知识教育。实行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对学生进行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十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防止学生出走、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第十一条要定期举办学校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安全工作联络员、班主任和教职工进行轮训,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对突
5、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二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第十三条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第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第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周”。要结合当年的安全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第十
6、六条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门卫工作,完善门卫制度。门卫人员的安排要认真推选,不要安排老弱病残的人员做门卫工作。严防在校学生被绑架、拐骗及强行接出校园等事件的发生。第十八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学期结束要对各班级、处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第十九条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校与班级、班级与家长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要借助北关派出所的警力,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7、。第二十一条总务处要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要定期(特别是雨季来临之前)对校舍进行检查,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第二十二条教导处要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第二十三条保卫科要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要依靠本地公安部门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第二十四条要特别做好防溺工作,禁止学生擅自到河塘水库中洗澡、游泳。要特别重视教育学生掌握溺水救护的基本技能。告诫学生在非在校时间去游泳,必须要有监护人管带。第二十五条要特别加强对学生
8、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外出不得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只,不得超载,凡需要搭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要严把食品关,饮具、用具和食堂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学校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与其家庭联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第二十七条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
9、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其检查、更新。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进校,消除火灾隐患。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森林地带野炊。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食堂锅炉工要取得锅炉操作工上岗证。第二十八条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不得采购和使用质量低劣的体育器材,对运动场地、器械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运动场地平整和清洁,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创造安全锻
10、炼的良好环境。投掷垒球、铅球等危险区域要严格防范学生擅自出入。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室外教学规范。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第三十条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路和消防器材。在封闭式的礼堂、影剧院开展活动,应预先安排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通道。第三十一条保卫部门要做好安全台帐,健全各项档案材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安全工作制度要向全校师生公布,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的记录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设施目录等均应归档。第六章事故处理及奖惩第三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将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以及职称晋升资格。第三十三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但事故责任。第三十四条实行中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脱逃者,要报请教育主管部门给予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