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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参加企业工作实践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和学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教师参加企业工作实践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企业工作实践,让教师掌握主要岗位的技术技能;提升应用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能力;将企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引入专业教学,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23年,专业课教师要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企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拥有理论教学和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
2、教师80%。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二、工作原则(一)统筹协调,灵活安排。用三年时间争取让青年教师能够轮流参加企业工作实践。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使部分教师能够离校参加企业工作实践。(二)优先安排无企业实践经历的青年教师。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无企业工作经历的“双师型”教师要实现“双证”向“双能”的转变。(三)目的明确,人岗相适。各学院要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以及教师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企业与工作岗位。新教师着重技能提升;讲师(含研究生)着重应用技术研发,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等。(四)定向选派原则。原则上教师
3、工作实践岗位安排在校企合作企业,二级学院与企业协商确定岗位后,再定向选派教师;若基于特定培养目的需要,学校(二级学院代表学校协商)和企业订立共同培养协议的,可向专业对口的企业选派。三、适用对象(一)专业课教师(不含退休教师);(二)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不含退休教师)参照执行。四、实践时间原则上实践周期以半年为一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延长为一年。五、选派程序(一)二级学院提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方案,交人事办公室。(二)人事办公室会同教研与校企合作部有关部门审核,形成学校教师企业工作实践方案(附件1),报有关主管校领导审批。(三)学校教师企业工作实践方案报校长批准后,教师签订培养协议并实施。六、
4、相关要求(一)教师企业工作实践有关要求按照学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二)二级学院承担企业工作实践的主体责任,负责制订教师企业工作实践方案(包含实践单位、工作岗位、企业实践任务书),实践期间的管理与督导,实践考核等;负责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三)二级学院要对教师企业工作实践与下学期教学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在校教师工作量适当,拟参加企业工作实践教师能够于新学期开学前到企业报到。七、工作考核教师企业工作实践采取双线考核,分企业考核和学校考核。一是企业考核根据教师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工作成绩予以评价;二是二级学院根据教师提交的工作手册、实践报告、工作总结,企业实践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二级学院将本部门考核与企业考核情况一并交由人事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定。教师企业工作实践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浮动工资发放的依据。八、企业经历运用与工作待遇(一)参加企业工作实践可以累计认定“双师”素质教师;(二)参加企业工作实践可适用于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三)参加企业工作实践半年视同完成了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和选修课学时。(四)教师在企业工作实践考勤全勤的视为满工作量,依据企业考勤记录发放工资。(五)按照教职工继续教育及培训管理暂行规定,教师承诺继续为学校工作服务。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