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检测外包项目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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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都邑分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检测外包项目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都邑分局乙方:西安瑞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合同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生邑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西安瑞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甲方通过询价后,由乙方承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都邑分局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检测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一)乙方须提供检测车辆及人员、设备:1、提供1台检测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设备1套(符合非道路

2、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检测设备)、日常检测必须品(桌椅、发电机、打印机等)。2、提供不少于2名检测人员,该检测人员须持相关部门核发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人员上岗证、从业资格证或相关操作证件。3、提供1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的业务指导和与甲方的日常工作对接,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其中包括饮用水、遮阳伞、手套、口罩、办公桌椅等保障用品的采购和更换,以及检测仪器的保养维护、校准,所产生的费用和使用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提供至少1台能够实时监控记录检测现场的视频音频记录设备,并配备相应的

3、备用电源和存储模块,确保该设备能全时段记录检测现场的音视频,同时在当日工作结束后整理存储检测现场的音视频,定期传输至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都邑分局。5、为被检车辆使用人员讲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检测等相关问题的解释和服务,并对其检测行为及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6、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报告。7、如遇纠纷,提供相关技术解释及技术服务。(二)检测内容:1、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及环保工作的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检查检测工作。2、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的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合同期满完成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检测任务和检测报告

4、编制工作。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整治活动,打击超标排放等各类违规、违法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4、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项工作另有规定,以最新省市文件为标准。二、服务时间1、服务时限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2、乙方提供2名检测人员和1名管理人员,备齐相关检测设备,按照甲方要求定期每周三次(甲方提前通知)、不定期配合环保执法人员开展非道路移动执法检查,提供检测技术支持。如有特殊安排,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检测人员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检测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整治期间,如需夜查按甲方通知执行。4、周末、节假日及冬防期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甲方

5、如有特殊安排,乙方检测人员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检测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服务要求1、乙方指定张兰兰,身份证号为联络人,负责和甲方进行日常业务联络,联络人应准确无误的将甲方的意愿向乙方表达。2、乙方应按甲方指示,对所有监督性检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按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技术规范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因检测程序、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等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环保定期检验委托资质复印件、省质监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检测人员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

6、污染检测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件,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每月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60台次。市上工作要求如有变化,按市上最新文件政策执行。6、乙方所提供的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任何时候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7、乙方检测人员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检测服务,如乙方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因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检测服务,甲方可根据情况适当扣除检测服务费用。扣除明细如下:缺勤、迟到每人/每次扣除检测服务费用人民币400元,缺勤、迟到总次数超过4次,一次性扣除检测服务费用人民币8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费用,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7、金额30%的违约金。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检测服务费用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检测服务内容和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检测服务要求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除此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第二次在9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第三次在12月5日前支付剩余尾款,即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8、乙方须在甲方第二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金额20000.00元,大写:鼠万元整。3、乙方向甲方足额开具合法的正式发票后,甲方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按照上述约定提供的服务。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人员,且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前述约定标准。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3、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要求和标准考评乙方服务质量。4、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甲方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5、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检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乙方收到甲方意见后,需在2日内向甲方

9、提出意见并整改。6、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与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7、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为甲方完成检测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2、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乙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3、乙方负责为乙方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依法保证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加班等费用

10、,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4、乙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服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服务岗位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5、乙方与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为甲方的服务工作,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服务工作的,由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责任和损失费用。6、乙方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服务人员的经济

11、补偿等由乙方承担。7、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8、乙方管理人员应定期到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因乙方服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服务人员从乙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等,在员工离职时,由乙方负责收回。10、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非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工作,若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1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七、违约

12、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退还预付款,并赔偿给甲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费用。4、如因乙方存在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1)相应检测资

13、质被取消,设备检测报告到期;(2)存在弄虚作假、传递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3)基础设施及人员仪器设备不能满足需要,提出后拒不整改;(4)网络舆情或媒体报道存在不规范操作行为;(5)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八、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2

1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4、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十、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方按本合同签字盖章处所列乙方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邮寄等方式与乙方联系,向乙方送达相关通知,乙方信息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未及时通知,按原联系方式通知视为有效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送达解除通知、联系单及人民法院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甲方单位名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鄂邑分局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鄂邑区甘亭街道办吕公路东段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鄂邑支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西安瑞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鄂邑区甘亭街道小丰村十字300米路北税号M6TQK596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鄂邑区人民路支行账号电话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鄂邑分局乙方:西安瑞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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