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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校中职称评定办法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审资格1、所有申报晋级人员须满足最新上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达到相关等级业绩能力水平,并且未违犯计划生育有关政策。2、在学校内部,基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创新班教师、班主任视为同等资格。未担任以上职务的,申报中级职称须任现职12年;申报高级职称的,须任现职15年。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荷人社201361号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参加晋级评审。3、近两学年教职工年度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均在年级后20%的教职工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二、量化计分
2、办法硬件得分占70归 民主评议占30%,满分为100分。(一)硬件计分办法L学历(10分)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段要求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10分,学士学位9分,本科8分。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即可作为申报职称的学历依据。按各得分学历毕业后的年限计算,每年加0.1分。学历得分与毕业后的年限得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任现职务年限(35分)每年0.8分,最高不超23分。已毕业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学习时间可计算为从事专业工作年限。(2)以现任职务期满为基础,每超一年加
3、0.6分,最高不超过12分。以上两项共计35分。3、兼职工作(5分)任现职以来在本校担任基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创新班教师、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加0.5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4、教师综合评价(25分)依据近两学年的教职工年度综合量化考核成绩计分。综合量化成绩位居本部门前30%、50%、60%、分别计25、24、23分,60%以后计22分。取两年的平均值为参评人员该项最后得分。5、荣誉(15分)荣誉一般是指任现职务以来所获得的综合荣誉和单项荣誉,但部分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不再设年限要求,包括省教学能手、省优秀教师、省先进教育工作者、省劳模、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等。(
4、1)综合荣誉(9分)综合获奖证书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人社、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奖项证书。全国劳模或模范教师9分;全国优教、省劳模、省特级教师8分;省级优教7分市劳模、市拔尖人才、市名师6分;市级优教、市“五一”劳动奖章5分;县劳模、县级优教、县名师4分;校“十佳”教师1分。(2)单项荣誉(6分)是指教学业务工作获得的表彰奖励。省、市、县教学能手分别为6分、4分、3分;市、县骨干教师及实验、电教教学能手分别为3分、2分;省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5分、2分;市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1.2分;县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分、1分、0.6分。省、市、县、校优秀班主
5、任和备课组长分别计4、3、2、1分,优秀导师、“十大巾帼园丁”计0.5分。在奥林匹克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准参加省集训队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分、5.5分、5分;在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中辅导的学生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5分、2分。全国、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参与表彰的其他单项奖励分别为L5分、L2分、0.8分、0.4分。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评选中,获得全国、省、市、县“优课”者,分别计3分、2分、1.2分、0.6分。在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教研活动中执教公开课或获得奖励:由学校推荐执教市内“三校联盟.同课异构”公开课者,按市优质课三等奖计1.2分。由学
6、校推荐参加“中国好教育-齐鲁联盟同课异构教学比武大赛,获得山东分赛区一、二、三等奖者按市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2分;获得山东省区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按省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获得全国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按省市县教学能手分别计6分、4分、3分。由学校推荐在其它单位组织的教学教研活动中执教或获奖者,参照以上计分办法执行。以上综合荣誉和单项荣誉均按最高项计分,共计15分。以上综合荣誉和单项荣誉未列出,但有关文件或证书中说明享受某项荣誉同等待遇的,按相应荣誉加分。对未经学校推荐不进行社会公示且未在市、县教育局人事科(股)备案的荣誉一律不予承认。6
7、、教育教学理论研究(5分)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作品,必须是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出版的著作,必须是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和一切非法刊物、境外刊物不予认定。著作:指任现职务以来创作的与申报专业相符、具有国内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个人专著计5分。参与合著的著作、参与编写的教参、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计分。论文:指任现职务以来,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与申报专业相符且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作品。论文在1000字以上的可分档次计分,少于1000字的不计分。与其他人合写的作品不计分。在人民教育上发表的论文计5分;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山东教育上发表的论文计3
8、分;在山东教育报上发表的论文计1.5分;在荷泽教育上发表的论文计1分。在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单位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符的论文,国家、省、市可分别最高计2分、1分、0.5分。在各个层次的增刊、合刊等正常发行周期之外的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不计分。发表多篇的按最高层次计算,不累计加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获奖论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课题:指任现职务以来承担的与申报专业相符的课题,应有所在单位逐级呈报的开题报告和经有关部门审核的结题报告;科技成果奖是指任现职务以来获得的与申报专业相符的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需经单位逐级呈报、立项、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课题立项、科研获奖证书等必须
9、是县级以上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间机构颁发的不予审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不予计分。国家级课题或科技成果奖5分;省级课题或科技成果奖3分;市级课题或科技成果奖1分。多人承担课题者按平均分计分。承担多项课题或获多项科技成果奖者,按最高项计分;同一科技成果奖受过多次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以上各项按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加分。7、年终考核成绩(5分)以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为准,考核均为合格的计4分,每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加0.5分,该项最高不超过5分。(二)民主评议计分办法在申报人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专家评委和教代会代表对申报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专家评委的打分分别去掉2个最
10、高分和2个最低分、教代会代表的打分分别去掉10个最高分和10个最低分,按专家评委评议占60%、教代会代表评议占40防的比例,最后计算出每个申报人的民主评议得分。民主评议分为优秀(27分-30分)、良好(24分-26分)、合格(21分-23分)三个等级。三、说明1、根据当年学校推荐晋升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示、推荐、上报。2、本职称评定暂行办法中的内容与当年职评中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的部分,以上级文件为准。3、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职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准申报。4、本办法自2018年11月7日起执行。【附一】申报时需交验的证件序号申报时需交证件(原件)1参评人员量化打分表(一式两份:一装档案袋,一自存)2毕业证3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二级证、一级证)6荣誉证书(任现职以来、限三件)7论文、专著(任现职以来、限三件)8课题结题证书(任现职以来)附二】述职报告相关要求1 .要按照参评人员量化打分表上开列的项目,掐头去尾,只写亮点,只留干货,不可穿靴戴帽,淹没主题。2 .不超过200字。3 .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4 .电子稿请发到XX中学人力资源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