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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疆勿的表(信息公开本)项g名称:融鹊龙:懒娟5睛(珍司鬻龙虎(胶门JWS建设单位隽章):劭腊县龙工橡胶解睛任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僦旧期:2023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
2、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议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表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7表三、环境质量状况20表四、评价适用标准23表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9表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65表七、环境影响分析48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9表九、结论及建议74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
3、批基础信息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水系图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关系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关累盛源制胶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附件4劫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劫腊县关累盛源制胶厂废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批复(腊环复(2011)68号)附件5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西双版纳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原关累盛源)胶厂废水污染减排项目环保验收的批复(西环复(2013)160号)附件6勤腊县水务局准予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腊水资源许(2018)7号)附件7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排污许可证附件8
4、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废水废气检测(天籁环字(2018)969号)附件9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IO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件11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表附件12专家意见修改对照表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勘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66300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勘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立项审批部门/项目代码/建设性质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团行业类别及代码农产品初加工活动A0514占地面积(m2)12533.
5、33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8.9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4.5%评价经费(万元)/投入使用时间2023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原名勘腊县关累盛源制胶厂,2013年5月更名为关累龙江制胶厂)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勘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始建于2006年,2005年编制完成关累盛源制胶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劫腊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8.8亩(即12533.33m2),总建筑面积10601m2,日加工乳标胶6t和杂标胶14t,年工作240天,日工作12ho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原有项目
6、设备老化、环保措施不完善、产能较小,在此基础上,企业对原有生产进行拆除,并重新建设两条生产线,包括一条乳标胶生产线、一条凝标胶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共用干燥工段,生产规模为IOOOOtZa,产品包括乳标胶(SCRWF)2000t,凝标胶(SCR5)8000t,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措施,年工作25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ho2009年10月19日西双版纳州环境监测站对废水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废水外排不达标,故企业提出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进行改造,2011年12月21日取得劫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砌腊县关累盛源制胶厂废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批复(腊环复(2011)68号),将废水治理方案由原生物氧
7、化改造为生物氧化+生物接触氧化。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程配套用于处理年产乳标胶(SCRWF)20001、凝标胶(SCR5)8000t的废水处理规模,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程于2012年4月动工,2012年7月完成建设。西双版纳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12月对废水总排口水质进行监测,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3年6月10日取得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西双版纳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原关累盛源)胶厂废水污染减排项目环保验收的批复(西环复(2013)160号)。2023年考虑到目前企业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企业竞争力
8、低,结合现在的产品市场需求、橡胶行业发展趋势,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拟投资200万元在闲置生产车间内增设一条20000ta的轮胎胶生产线,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进行改造,项目扩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为30000ta,产品包括乳标胶(SCRWF)2000ta凝标胶(SCR5)8000ta轮胎胶(TSR20)20000tao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其他”,项目产品为乳标胶(SCRWF)、凝标胶(SCR5)、轮胎胶(TSR20),
9、生产工艺不涉及炼化及硫化工艺,项目应编制报告表。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类别项目类别一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M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其他/因此,建设单位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委托我单位为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o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等要求,编制完成劫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二、产业政策、规划、“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
10、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农产品的初加工和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符合性分析根据条例第二十条新建和扩建天然橡胶初产品加工企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开工建设。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原名勘腊县关累盛源制胶厂,2013年5月更名为关累龙江制胶厂)于2005年编制完成关累盛源制胶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勘腊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1年12月21日取得勘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11、勘腊县关累盛源制胶厂废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批复(腊环复(2011)68号),2013年6月10日取得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西双版纳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原关累盛源)胶厂废水污染减排项目环保验收的批复(西环复(2013)160号)等相关环保手续。本次扩建项目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建成后,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进行验收管理后,项目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符合。(2)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第二十五条“居民聚居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主要旅游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不得
12、新建橡胶加工厂,原建的橡胶加工厂应当搬迁”,其目的和宗旨是保护居民聚居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主要旅游公路的环境空气不被污染。项目建设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勘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132627,北纬21.688645,不在居民聚居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主要旅游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符合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3)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勘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o表12项目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的
13、符合性分析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本项目符合性本条例所称澜沧江流域,是指流经自治州境内的澜沧江188公里干流和一级支流的水域和生态公益林地。一级支流是指直接汇入澜沧江的勤往河、南昆河、南果河、勤养河、纳板河、流沙河、罗梭江(南班河)、南阿河、南腊河等河流。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渤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南侧紧邻回波小河不属于澜沧江一级支流,距离澜沧江350m,不在澜沧江干流水域和生态公益林地/在澜沧江水域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四)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废水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外排至项目南侧紧邻的回波小河,后汇入项目西侧35Om澜沧江根据监测报告,项目
14、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澜沧江流域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的,有关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澜沧江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企业排污口已设置,且已于2018年6月5日取得勘腊县水务局准予勘腊县龙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关累龙江制胶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书(腊水资源许(2018)7号)符合澜沧江干流河道管理范围两侧IOO米以内,除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航道设施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沿江城镇的建设应当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执行。项目距离澜沧江干流350m,不在河道管理范围两侧IoOm以内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
15、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勤腊县关累镇回波小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1.132627,北纬21.688645,根据实地踏勘和查阅云政发(2018)32号文及其相关图件,项目所用场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运营过程中,将采取各项措施确保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确保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