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第一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应联系公司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第二条安全隐患的排查范围(一)安全目标。是否制定安全方针、目标:是否制定实现安全方针和目标措施;是
2、否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是否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方案;是否细化和分解安全管理指标;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奖惩办法等。(二)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等。(三)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金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任制考评等,(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否具有实用的法规,并将其特化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调;是否制定和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调;是否制定和及时修订各岗位操作规程并发到各岗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调;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
3、否建立和克善各类台账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等。(五)安全投入。是否按规定是额提取安全生产经费;是否保证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是否建立安全费用台账等。(六)装备设施,是否有符合行业标准的车辆和站级标准要求的设施;车辆是否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及配备有效设备;车站是否按规定配备设备等。(七)科技创新与应用。车辆是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是否设有安全管理系统等。(八)队伍建设。是否制定培训计划;是否进行宣传和教育;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接受再培调,转岗人员是否培训;是否建立教育培调档案等。(九)作业管理。是否有“三违”行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是否明确相关方的安全责任;是否建立执行了驾驶
4、员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落实车辆管理相关制度;是否落实了危险品查堵规定;是否落实了车辆例检规定;是否落实车辆出站检查规定;是否落实停车场管理规定;是否落实站务管理规定;是否落实运输管理规定;是否落实警示标志相关规定等。(十)危险源用识与风险控制。是否开展危险源的研识工作;是否有对绑识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是否对危险源建档等。(十一)隐患排查与治理。是否制定隐惠排查与治理工作方案;是否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是否对所查处的隐患进行分析,井制定控制措施;是否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是否对隐惠神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有关部门等。(十二)职业健康。是否建立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是否为职
5、工进行健康体检;是否为驾驶员投保工伤保险;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宣传;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十三)安全文化。是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是否开展安全承诺活动;是否编印员工安全知识手册;是否对安全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先进管理方法等。(十四)应急救援。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有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开展了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是否建立了相应的救授队伍;是否开展了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等。(十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是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是否建立了事故倒查责任制度等。(十六)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是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
6、情况进行评定;是否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措施;是否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等。(十七)上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单位通报、内外部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应列入排查内容。第三条公司任何职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对于发现、排除和举报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确认,将给子一定的经济奖励。第四条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力和义务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公
7、司安机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第五条安全隐患整改治理程序(一)事故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二)公司各级领导、管理人员、生产一线的全体职工、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凡发现或搜集到安全隐患,有责任迅速传递信息,通过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
8、可采用口头向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报告。(S)单位负责人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单位自身能够处理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自身处理的,应立即上报上级公司。(四)公司安机科或各部门发现或搜集到重大安全隐患,应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及危害程度,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应明确是立即整改或是限期整改,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五)对于严重危及国家、企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安全保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或停业、停止
9、使用。对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或超出其职责范围内的,应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六)对于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完毕。(七)安全隐患整改的部门或承包经营者,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照“三定”的原则即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做到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单位,单位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公司。(A)接到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整改情况,及时发现整改中的问题补充完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九)安全隐患的通知、整改应落实专人负
10、责,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反馈。治安、防盗、消防方面的隐患,由负责消防保卫的有关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第六条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报送要求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责任部门应按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报告整改治理情况。整改治理期限内,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整改治理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应按要求写出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回复报告,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治理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安全隐患未消除的应立即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第七条处罚及责任追究(一)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在月度考核予以处罚,扣罚效益工资;(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整改治理方案的部门责任人在月度考核予以处罚,扣罚效益工资;(S)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责任人在月度考核予以处罚,扣罚效益工资;(四)对不及时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表的,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安全奖励;(五)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治理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