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为全面实施精准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XX省高中及以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一、认定机构及职责认定机构包括校级认定小组、教学部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校级认定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教学部认定小组由各部负责人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任成员,负责各部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班学生认定
2、的民主评议工作。二、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根据困难程度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参照威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考虑学生生源地不同地区经济差异情况做出如下困难认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1 .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威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2 .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3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2 .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
3、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3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1 .未脱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2 .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子女;3 .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4 .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5 .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6 .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7 .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8 .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
4、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四)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1生活奢侈浪费,有高档消费行为者;9 .经常自费出外旅游且消费较高者;10 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11 .擅自在外租住民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12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消费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13 学生(监护人)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14 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三、认定程序1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未满16周岁学生)持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
5、料,向学校提出申请。2 .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初步核实情况,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确定困难学生档次,并组织班级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报教学部认定小组进行审核。3 .教学部认定小组统筹各班困难学生情况,结合地区差异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后,公示后提交学校审核。4 .校级认定小组结合全校整体情况,在征求各部意见后,审核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5 .如有师生、群众或家长提出异议,教学部认定小组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6 .学生资助工作人员按时完成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及认定结果的录入工作。7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对家庭经济情况有变动情况的学生及时调整评定结果。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