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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养老金制度心得体会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个人养老金,是在目前常规认知的社保之外,单开一个个人养老金账户,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
2、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简单来说,既参加社保又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在将来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同时领取社保的退休金和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将直接促进我国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扩容,使我国的养老可持续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作为个人,也有了新的途径参与到整个由国家、社会、个人构成的养老体系中。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让个人资金在人生不同阶段的分配更加平滑。这一制度的落地,对整个中国的金融体系将产生影响。例如,资本市场将有新的以养老资金为目的的基金品种出现,它的配置、投资策略、期限等或与现有基金是有较大差别。仅从这个角度看,肯定能
3、够能够扩大中国金融市场的范围经济。意见提出,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个人养老金落地肯定对养老体系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说明养老金的模式可以有多种选择了。个人养老金制度采用个人账户制度,其优势要看具体的政策,但最起码是会有一些税收优惠的,但目前政策里还没有明确。意见仅提出,国
4、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此前推出的税延养老险试点政策规定,投保缴费税前扣除限额按月收入的6%和1000元(或年收入的6%和1.2万元)孰低确定,缴费期间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再缴纳相当于7.5%的税款。明确账户制积累模式,有利于短期储蓄向长期养老资产转化,可以增加养老金资产规模及其保障能力,矫正养老金体系的结构失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可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可对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储蓄率和投资率下降影响经济增速的不利影响。但是要明确税收激励政策,这有利于提升需求与参加积极性,扩大第三支柱覆盖率。建议在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
5、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拓展税收优惠方式,并降低领取阶段的税率。之前试点中采取领取阶段7.5%的实际税率,大幅度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人群。数量众多的中低收入者当前税率低于税延养老金领取时的税率,如果参加,不仅不能享受到税收递延的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税收负担。可见的是,在税收优惠方面,无论是此前推出的税延养老险产品,还是税优健康险产品,都出现了 “叫好不叫座”的局面。税收优惠力度不足、操作流程复杂、业务经营空间有限等问题始终存在。中国在养老金融体系的布局上已探索了多年,这次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文件站位很高,同时也预留了很多将来的政策空间,接下来实施过程中要避免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境况。个人养老金,可能还
6、是要分不同的人群部分来看。对于收入较高的人群而言,他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目的主要还是避当前的税。目前的额度是每人每年1200。元为限,这个额度的吸引力到底有多大现在还不好说。如果是退休后收入不算很高的人群,按照之前税延养老险试点时提出的领取阶段7.5%的税率看,7.5%的税率其实就没什么优惠。在养老金的领取上,意见中有一个小细节值得关注。根据意见,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意见提出:“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有观点认为,人的需求会随时
7、间变化,领取方式最好过一段时间允许修改一次。鼓励生命年金化领取,发挥保险分散长寿风险的独特作用。就个体而言,长寿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并导致两种可能:一是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个人养老储蓄在身故之前消耗殆尽,造成老年生活窘迫;二是实际寿命短于预期寿命,出现遗产剩余。由于每个人的实际寿命不同,彼此之间可以互助共济,分散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的长寿风险。生命年金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可实现终身年金领取,即只要个人生存,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这种以生命表为依据、运用精算技术的年金化领取能够有效解决个人预期寿命不确定性带来的挑战。无论实际寿命高于还是低于预期寿命,年金化领取都使得被保险人在退休后能定期获得一定金额的养老金收入,直至过世,从而能够规避实际寿命超过预期寿命带来的财务风险。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税收政策调整等措施鼓励实施生命年金的领取方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