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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方案为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病历内涵质量,充分发挥优秀病案示范作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和XX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活动范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二、活动主题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持续提升病历内涵质量。三、活动口号病历质量从我做起。四、组织管理卫生健康委指导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负责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负责本辖区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组织本机构优秀病案评选工作。五、活动流程
2、(一)院内自评。2023年9月25日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归档的病案中遴选优秀病案,推荐参加“百佳病案”评选活动。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推选不超过20份病案,二级医疗机构推选不超过10份病案。推选范围应尽量包括门(急)诊病案、住院病案、日间医疗病案3种类型。其中,住院病案应当符合推选原则(附件1)。(二)XX推荐。医疗机构填写推荐病历名单(附件2)并报至属地XX卫生健康委(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各XX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控中心)收集汇总本辖区医疗机构推荐病历名单,于9月25日前统一报至病案管理质控中心邮箱。(三)报送电子病历。医疗机构将推荐的病案数据于
3、10月7H-8日报至全国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其中,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使用HQMS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账户登录“百佳病案评选模块”报送;未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由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统一发放报送账户。(四)“百佳病案”评选。2023年10月31日前,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组织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及要求,评选“百佳病案”,分别包含门(急)诊病案IOO份、住院病案100份、日间医疗病案100份。“百佳病案”评选结果报送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五)推荐参加全国“百佳病案”评选。2023年11月15日前,病案管理质控中心从“百佳病案”中评选出门(急)诊病案、住院病案、日间医疗病案各10份
4、提交国家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合计30份病案推荐参加全国“百佳病案”评选。(六)结果发布。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发布“百佳病案”评选结果。同时,将“百佳病案”的主观病历部分隐去个人敏感信息后汇编成电子版宣传册并在行业内广泛宣传。六、工作要求(一)加强认识,充分重视病历内涵质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病历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培养和提升医务人员诊疗思维的重要抓手,对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评选活动聚焦病历记录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反映临床诊疗过程的程度,以及反映临床诊疗思维的清晰性、逻辑性,不对患者的医疗结局和诊疗措
5、施的规范合理性进行评价。(二)加强组织,充分调动机构参与积极性。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百佳病案”评选工作,组织辖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积极广泛参与,指导医疗机构按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级病案管理质控中心的年度考核评估。(三)加强宣传,全面营造病历质量提升氛围。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导辖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向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营造“病历质量从我做起”的氛围,树立集体和个人标杆,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效应,促进病历内涵质量持续提升。(四)以评促改,凝练固化持续改进优秀经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履职尽责,指导辖区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此次评选活动的良好契机,凝练固化和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将评选活动与日常质量监管相结合,创新管理举措,在病历书写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中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