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研究》7500字(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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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策略目录摘要10前言第1章社区矫正及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现状111.1 社区矫正的概念111.2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施行社区矫正的立法现状13第2章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132.1 对未成年犯保护的不足132.2 没有独立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相关法律142.3 相关法制细节内容不完整15第3章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策略153.1 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153.2 建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163.3 设立符合未成年犯身心特点的社区矫正项目17结论18参考文献18摘要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非监禁刑是指

2、在社区内对被判处刑罚的人进行再社会化的教育,其能最大程度的使未成年人与社会接轨,使未成年人从心理上对此种惩罚方式不会产生排斥且自卑的心理。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处于发展阶段,未成年人犯的大多数错误是由于冲动或对某些知识存在误解造成的,我国刑法中的刑罚制度主要是以教育为主的。建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有助于未成年人在接受教育之后更快融入社会发展之中。本文首先对我国未成年犯施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现状提出问题,并比较西方国家的社区矫正制度总结出我国可以借鉴的方面接着对现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细则方面笔者提出解决措施。关键词: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法律完善刖三从长远来看,犯罪率的升高与人口的憎长成正比化,监禁刑

3、已不能作为主要的惩罚预防犯罪的手段。国家投入监狱的人力财力是有限的,仅从经济成本来看,社区矫正的成本远远低于监禁刑的成本。自2003年起,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在北京和上海试行。社区矫正制度发展至今十七年。在发展过程中,颁布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在2019年12月28日通过了专门规定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其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颁布的此项法律充分说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法律界将受到广泛的关注且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慢慢地接受和支持,但由于法律刚颁布还未实施并且法律条文中对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未作出详细的规定,如其中未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实行分开关押这一规定作出详细规定,什么样的社区适合未成年

4、人施行矫正这种类似的实施细则。西方国家社区矫正发展至今其现状比较完整。例如,英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已经持续了I(X)多年。制定了实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综合性法律。例如,根据未成年人实行的不同类型的惩罚,建立少年法庭规定了不同的社区矫正命令。笔者借鉴西方地区的经验,认为社区矫正规模的实施细则仍需补充。未雨绸缪为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在理论实践方面提出建议,为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的顺利实施添砖加瓦。本论文主要是以文献研究法,相关法律规定作为理论基础,对该制度加以阐述和建议。第1章社区矫正及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现状11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就是招犯罪者置于社区进行矫正。然而,这

5、一制度的复杂内容不能仅靠字面意义进行简单概括,社区矫正的概念至今并没能有一个统一的认识O西方国家作为社区矫正的发源地,对这一概念进行了多角度研究,最终形成了多种学说。其中,主流的定义包括以下内容:社区矫正是在社区内实行的的一种刑罚,其采取一系列有效、经济的方式手段,让因实行犯罪行为而受到起诉或根据刑事诉讼程序被转移和判刑的犯罪者在接受惩罚的同时为复归社会、成为良好公民做准备。日本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之一,该国没有独立的社区矫正制度,而是将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内容包含于更生保护体制中。在日本,大部分学者主张更生保护体制是有别于监禁刑的特殊刑罚,是以“让犯罪者能够在社区内更好的改过自新”为目的,在

6、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监禁场所之外的特定环境(社区)中对一些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者的行为活动进行监督并实施一些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的矫正与帮扶性工作的制度。我国普遍适用社区矫正的时间并不长,但学者们对社区矫正的概念的研究非常热衷。我国学者关于社区矫正概念的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将社区矫正的定义侧重于突出场所特征。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主张:社区矫正以在社区中进行为前提,运用社区资源实现矫正犯罪的功能。I第二种,将社区矫正的定义侧重于突出非监禁性这一性质。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主张:社区矫正是相对于监狱矫正而言的一种专门性术语,是指社区矫正组织根据合法裁判为实行非监禁刑及监禁刑替代措施的犯罪者进行社区内行

7、刑与矫正活动的总称。2第三种,将社区矫正的定义侧重于突出适用对象的特殊性。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主张社区矫正是把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者置于社区进行改造的刑罚执行活动。3第四种,将社区矫正的定义侧重于该制度的优越性。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主张:社区矫正制度是为了避免监禁刑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以各种非监禁性刑罚或刑罚替代制度为手段,让犯罪者在社区中接受教育改造,让社区资源参与犯罪矫正事业的一种犯罪处遇制度。4在社区矫正法出台前,我国对社区矫正的主流定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为准,其内容为:“社区矫

8、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揩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罪者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5社区矫正法出台后,作为专门法律本应该对社区矫正有个定义,但是社区矫正法中1林茂荣、杨氏龙:犯罪矫正原理与实务M.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第224页.2朱海蛟、胡玉姗、姚思慧: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反思J.法制与社会,2011(08),第33页.3刘强:各国(地区)社区矫正法规选编及评价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9、,第13页.4冯卫国:行刑社会化研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第181页.没有对社区矫正定义的表述,只提到了制定目的、适用对象、机构人员、工作职责等内容。综合上述内容,笔者认为,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作为执行地点,以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者为适用对象,以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为目标,使犯罪者在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社会各阶层的教育帮扶下矫正行为思想、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性刑罚执行制度。1.2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施行社区矫正的立法现状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从北京和上海地区开始实施的,但没有专门针对青少年犯的社区矫正颁布相关规定。直到2011年颁布刑法修正案(八)时,

10、才有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关于缓刑少年犯罪的规定,但此时专门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正制度在立法方面仍不存在专门的法律文件。直到2012年,新修订的刑诉法对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也做出了相关要求。同年,颁布的实施社区矫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机构和社区矫正的处罚内容。尽管此“方法”是狭义的法律,但它对社区矫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紧跟着我国的各个省市都发布了有关社区矫正的相关实施规则,在2019年我国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了社区矫正的立法6。至此可以说是颁布了关于规定社区矫正制度的专门法律文件,但由于各个机构对于法律条文所规定的措施正处于初步改造阶段,且根据立法顺序后续会在实施细则

11、方面加以规定,笔者主要围绕细则的补充展开论述。第2章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2.1 对未成年犯保护的不足即使中国在有关法律中对未成年犯确有一些保护规定,但相关的保护法并不适合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而只是将其与成人犯罪区分开来。在社区矫正领域,因为缺乏针对未成年犯的独立社区矫正法,成人社区矫正之间没有具体的法律区别,这导致社区矫正中对未成年犯没有很好的保障。5详见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6杜延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建议JJ.青年教育.2017.107/12.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准则在一九八五年正式出台,这一准则第171条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在判刑时必须认真考虑犯罪,必

12、须对他们进行惩罚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只有在以下情况发生时,才能对未成年犯执行剥夺个人自由,也就是严重暴力侵害他人或其他严重罪行。”条例第191条清晰规定:“只有在不存在其他适当方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惩罚少年犯的方法,尽可能缩短监禁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里面的第十三条指出:“当少年犯被减刑,以及假释时,他们能够按照成人罪犯的标准合理放宽。”魏桥一.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实证研究一一以C市W区为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D.2019.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处罚占比较低。在一般条件下,如果针对未成年罪犯有更有效的刑

13、罚执行方式就尽可能不使用监禁方式。但社区矫正在我国属于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否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并不是由特定主体决定的,而是由特定刑罚种类或者由刑罚执行的特定阶段决定的。根据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出台的“通知”,对社区矫正的目标做出了清晰的规定,也就是涵盖了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罚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假释的罪犯,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实施的罪犯五类人。而这一规定与未成年罪犯矫正目标的范围规定也是一致的。2.2 没有独立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相关法律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反映出低龄化,暴力化,以及帮派的情势。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

14、正项目应基于未成年犯的生理,心理,以及行为特征。与普遍的社区矫正目标相比,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更加独特和重要。在一些发达国家,都设立了针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独立立法,比如:日本的少年法、日本犯罪者更生法、缓刑执行者保护观察法、更生保护事业法,以及德国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少年法院法等。而现阶段,我国采用的社区矫正法律法规通常是刑法修正案(八),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提出了原则性规则,将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事项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能够预见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期间内,中国没有专门对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对于成人社区矫正法则一直在准备中。所以,这一分析表明,有

15、必要在社区矫正法中建立一个单独的规则,以明确未成年罪犯矫正的人员,项目,内容,以及方式,以区分成人,以及未成年的矫正,指出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的关键性,以及独特性。在维护社区有效的生活秩序,保障未成年犯教育改革目标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是有益于未成人罪犯教育矫正的新途径。2.3 相关法制细节内容不完整现阶段,中国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独立立法。社区矫正只适用于总体的犯罪分子,缺乏独立法律将未成年犯与社区矫正法分开。在中国,社区矫正未成年犯仍处于进行试点。即使中国已经对全国各地的未成年犯进行了多次社区矫正试验,但试点之间尚未充分的联系,也尚未整合,每个试点只测试了类似的作用,尚未体现出相应试点的互补效

16、果。一是社区矫正自身存在相应的特征,对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相应的关键性。这也决定了对于未成年罪犯适用,以及扩张使用;二是目前的社区矫正体系包括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体系,纠正目标没有展开清晰划分,对未成年罪犯的关注不足,以及预防未成年犯犯罪的手段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第3章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策略3.1 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3.1.1 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在参考国外领先的立法经验时,我们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以确保中国的“社区矫正法”立法的水平。建议政府立法机关设置“社区矫正法”,作为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的单独章节,清晰指出社区矫正部门对未成年犯的责任,清晰指出青少年社区纠正管理人员,以及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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