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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顾问制度的通知的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我市将全面推行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助力老年友好城市和“幸福颐养温州”品牌建设。养老服务顾问制度由政府组织实施,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居家老年人信息登记,提供养老供需对接和服务引导、政策宣传指导等服务,着力打通养老服务“最后1纳米”,是提升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便民举措。二、起草过程2023年8月,我局草拟了关于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顾问制度的通知初稿。8月向各地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1
2、9日,下发关于征求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向县(市、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征求意见。三、主要内容通知明确养老服务顾问配置要求、岗位职责、工作管理等。(一)关于养老服务顾问配置要求。乡镇(街道)根据属地老年人口数量配置养老服务顾问,每万名老年人(不足万名按照万名配置)一般不少于2人;每个村(社区)配置养老服务顾问一般不少于1人。(二)关于养老服务顾问服务点配置要求。乡镇(街道)应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立养老服务顾问服务站,村(社区)应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立养老服务顾问服务点。(三)关于养老服务顾问岗位职责。通知明确了养老顾问应做好政策咨询和资源供需对接、落实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协助老年人申请办理业务等。(四)关于养老服务顾问工作管理机制。养老服务顾问需依法聘任、平台登记,通知明确服务要求和培训教育要求。服务点需统一标识、建章立制。(五)做好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资源,给予每名养老服务顾问每月不少于200元的补助。乡镇民政员兼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