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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节安全工作检查方案(24篇)春节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精选24篇)春节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1根据县安委会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春节期间全镇防火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镇长成员:二、检查时间此次大检查工作时间从20_年2月1日起至20_年2月26日。三、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积极入户排查镇内企业、商户所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20_年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2、理”的方针,对镇内企业防火安全全面排查整治,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春节期间全镇不发生火灾、烟花爆竹等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工作措施1、对镇内企业、商户进行全面的防火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和电线老化、违规接线、消防设施设备过期损坏等问题,检查期间发现以上问题,检查人员立即指出并勒令整改。2、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和零售点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经营的储存仓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产品堆垛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超量储存,值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台帐是否齐全。对零售经
3、营点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否从非法渠道购进烟花爆竹,有否超量存放等。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春节大检查行动期间,一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经营户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经营,安全文明燃放。二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销售等知识,使各零售点做到持证经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强化市场检查。对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点,坚决予以取缔,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春节安全工作
4、检查方案篇2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二、突出重
5、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监管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
6、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
7、责令停业整顿。(S)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
8、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加强值守应急,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故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
9、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春节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篇3一、职责分工(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
10、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人武部、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
11、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
12、证无照经营行为。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区商委: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单位安全守护措施。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
13、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区人武部:负责驻永部队人员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永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
14、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林业、园林、文化、民政、电力、公交、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设立20_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分局、区交委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
15、时办公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二、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年12月上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_年12月上旬至20_年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四阶段
16、:全面看护(20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_年2月23-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三、工作措施(一)排查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围绕省区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